导读:宏景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兴起)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兴起作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主要工作履历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兴起,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主要工作履历为:2010年2月至2019年8月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任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任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任北京观韬(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4年10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阅读董事会会议资料,在会议期间参与议案的讨论,在和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独立、谨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对出席的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发生。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刘兴起 | 5 | 3 | 2 | 0 | 0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