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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敏才)

导读:宏景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敏才)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敏才作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内的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主要工作履历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敏才,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主要工作履历为:,2012年7月至2020年6月历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会计学专业讲师、副教授;2020年7月至今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司报告期末,本人未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本人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阅读董事会会议资料,在会

议期间参与议案的讨论,在和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独立、谨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出席的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李敏才13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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