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能特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平)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梅平)本人作为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梅平,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应用化学专业,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学科评估专家,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2004年元月至2015年6月任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2015年7月至2019年6月任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院长;2019年7月至今任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2011年
月至2024年
月任湖北省化学化工学会副理事长,2024年12月至今任湖北省化学化工学会监事会监事长;2013年10月至2023年6月任中国化工学会理事;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列席了会议,未出现缺席情形。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提出自己的专业化见解,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充分核实相关材料,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也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本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列席股东会次数 |
| 梅平 | 10 | 10 | 0 | 0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