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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文言

导读:翰宇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文言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文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胡文言,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植物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双鹤药业双鹤研究院(北京双鹤现代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美国雷德国际企业集团研发部总经理,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北京天地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至今,担任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履职的关系,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等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对所有需要审议的各项会议议案和相关材料均提前进行了详细阅读,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为会议正确、科学地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履职情况

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10次董事会,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代为出席董事会情况。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议案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康志红、胡文言、曾少彬2025年1月15日1、《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层的沟通函(审前)》2、《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3、《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4、《2025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就2024年年报审计的范围和时间安排以及预审的关注重点事项进行讨论。议案通过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康志红、胡文言、曾少彬2025年4月14日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沟通函(审后)2、《翰宇药业(武汉)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初稿)》3、《甘肃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初稿)》4、《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5、《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7、《翰宇药业2024年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8、《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就2024年年报沟通函(审后)的五项重大事项的处理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公司管理层做了现场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在海外市场取得的成绩表示认可和肯定。所有议案均通过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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