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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导读:新能泰山: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 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所成立于2011 年12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 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拥有财政部颁 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4年度 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 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 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刘继存女士,现任致同所合伙人, 201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具有14 年执业经验。2017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从业期间为上 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电力行业 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佳燕,现任致同所合伙人,湖南广播电视 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200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有近21 年执业经验。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

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童登书,1987 年起在致同所执业,199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8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1万元(其中: 财务审计费用为2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7万元),与2025年保 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致同所相关资 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认为:公司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委 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0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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