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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导读:平煤股份: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通过查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2025 年年度财务报 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 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2013 年7 月11 日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开业,2013 年8 月16 日正式揭牌,在市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 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原为人民币10 亿元,2019 年8 月13 日经平 顶山银保监分局批准,财务公司三家股东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金20 亿元,增加后注册资本金达到30 亿元。其中,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5.3 亿元,出资比例51%;平顶山天安煤业股 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0.5 亿元,出资比例35%;神马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出资额4.2 亿元,出资比例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074221770L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7H341040001

法定代表人:刘晓军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长安大道秋实路交汇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创 新创业基地C 座二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 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董 事担任委员,辅助董事会进行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的调研和决 策。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 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 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2025 年12 月根据国资委要求,经财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 消监事会,由董事会设置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应 急预案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 管理委员会,经营层设立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是财务公司进行风 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日常事务,风险管 理委员会对风险管理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 计委员会,经营层设立稽核审计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 稽核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财务公司建立了风险 管理三道防线,各部门是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是风险 管理第二道防线,稽核审计部是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 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 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财 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种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 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 行预测、评估和控制。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风险状况、风险管理效 率进行分析和评估,负责对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并向 董事会汇报。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

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资金收付业务管理办法》《内 部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会计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 制度,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 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等,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结算业务,接受集团成员单 位的委托,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和资金清算以及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 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支持网上对账功能,实现财务公司客户账与 客户银行账目的及时核对,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

财务公司坚持“恪守信用、为成员单位保密、自主支配、他人不 可动用”的原则,保证成员单位资金的使用权、所有权、收益权,确 保成员单位存款的安全。

2、信贷业务

财务公司制定有《统一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对 授信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做了明确的规定,授信业务按照审贷分离、 分级审批、集体决策的原则进行审批投放,审贷委员会为授信业务的 有权审批机构。依照《授信工作尽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信贷经 办人员采取实地调查、间接调查和分析论证等方法认真落实贷前调查 工作。在贷后管理方面,信贷管理人员每季度对授信客户进行贷后检 查,并出具贷后检查报告。财务公司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 制度和审贷分离的贷款审查审核程序较为完善,符合监管要求。

3、信息系统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软硬件设施和网络安全体系,综合使用数 字证书、加密等技术,采取数据库云灾备等措施,确保财务公司信息 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工、农、中、建、中信、广发等20 家商业银 行以及票交所直连,采用专线方式以确保数据传输安全高效。不断加 强网络安全建设和日常运维管理,提升系统持续运行能力。

4、稽核审计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建立了《内部审计章程》《内 部审计管理办法》等内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 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并对具体内部控制的评审、 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稽核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 计稽核业务,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 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有价 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按照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内控制 度,并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 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无资产不良、无重大损失、无涉诉案件;各项 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 风险管理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209,065.21 万元, 所有者权益总额342,033.12 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 864,840.86 万元,营业收入28,389.92 万元,利润总额26,759.43 万元,净利润20,065.80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 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 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未发现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 大缺陷。

(三)财务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 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财务公司主要监管 指标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00 %=36.04 % ≥10 %) ,符合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资产总和/流动性负债总和X100%=54. (68 % ≥25 %) ,符合监管要求。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各项贷款/(各项存款+实收资本)×100%=61.02%≤80%,符合监管要求。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100%=0.00%<1,符合监管要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00%=10.55%<15%,符合监管要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 ×3 ,=28 %<1) ,符合监管要求。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余额+转贴现余额)/资本净额 × 100 %=36.14 %<1, 符合监管要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票据承兑保证金/各项存款×100%=0.59%≤10%,符合监管要求。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100 %=0.28 % ≤70 %) ,符合监管要求。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100%=0.00%≤20%,符合监管要求。

注: 1.上述资产总额中不包含委托贷款。

2.人民币超额备付率含公司存放在商业银行的款项。

3.2025 年12 月31 日,财务公司资产及贷款均为正常类。

四、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153,373.86 万元,占本公司货币资金比例为16.24%,占财务公司存 款占比为17.73%;本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0 万元,财务公司

未对本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无对外投资理 财情况,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 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他银行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为790, 863.36 万元,占本公司货币资金比例为83.76%;本公司在其他银行 贷款余额为2,426,901.60 万元。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和判断,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 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 度,能有效地控制各类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 规定要求。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 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 务的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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