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红豆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沈大龙)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沈大龙,男,1952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曾任无锡机床厂财务会计,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江苏无锡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监管部主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库专家,江苏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2008年度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等称号。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会3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提前仔细阅读议案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文件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讨论,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地审议并投出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度任 | 本年度应 | 亲自 | 通讯方式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 | 本年度任 | 亲自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