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红豆股份:关于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6-027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 拟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9,376.97 万元,贷款余 额为0 元,承兑汇票余额为0 元;公司收取存款利息595.21 万元,支付贷款利 息0 元,支付承兑汇票利息0 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红豆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 议》,由财务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条件,向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及 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 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 额不高于2.75亿元人民币,同时财务公司拟给予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计3亿元人 民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业务。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 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公司董事会 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3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 回避,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须获得 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且享有表决权的关联人在股东会 上将放弃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682168731C
成立时间:2008 年11 月17 日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锡港东路2 号
法定代表人:周海燕
注册资本:163,200 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财务公司股东情况: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5.70%股权,公司持 有财务公司34.30%股权,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64,206.70万元,净资产199,388.84 万元,营业收入8,256.19万元,净利润24.51万元。(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 下,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等金融服务。公司存放 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75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综合授信 额度合计3亿元人民币。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方
甲方: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甲方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 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规定乙方可从事的资金结算业务。
2、乙方按照信贷规则向甲方提供授信融资,促进甲方生产经营稳定发展。 《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 外币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等。
3、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 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交易价格
(1)甲方存放在乙方的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75亿元人民币。
(2)乙方拟给予甲方综合授信额度合计3亿元人民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 为甲方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甲方在乙方的结余资金,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的基准利率执行,应不低于甲方在 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种类最高存款利率,同时不低于乙方吸收集团各 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最高利率。
(2)甲方在乙方的贷款利率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不高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同种类贷款的最低利率,同时不高于乙方发 放集团各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最低利率。
(3)乙方向甲方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等其 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同种类相应服 务的费用,同时不高于乙方向集团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4)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内 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乙方向集团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
业务费用的水平。
(5)乙方免予收取甲方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乙 方为甲方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类咨询服务费用。
(6)在使用乙方金融服务前,甲方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乙方提供 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 标规范运作,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确保 甲方结算支付安全。
3、甲方定期了解乙方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关注乙方是否存在违反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乙方将在 每季度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乙方的监管指标情况,如发现 乙方的主要监管指标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并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甲方不得将存 款存放在乙方。
4、甲方可随时、及时且不受限制地提取款项以满足其资金的灵活需求;可 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的存款,以测试和确保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 性。
5、乙方保证一旦发生可能危及甲方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 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应于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 失发生或者扩大、协助配合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将由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督促公司及时采取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存 款、暂停向乙方存款、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等风险应对措施,切实保证甲方在乙方 存款的安全性。如果出现存于乙方的存款无法取回的违约情况,甲方有权用乙方 所提供的贷款抵消该部分无法取回的存款。
6、甲方与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上市地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甲方独立董事、独 立财务顾问(如有)的要求和建议,经协商一致后,对上述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调 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加、修改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五)有效期: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召开2028年年度股东会之 日止。
(六)合同生效条件
1、甲方股东会批准;
2、协议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
五、风险防范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证件资料、审 阅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持续评估,并出具了《关于 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经营,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 陷。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 资金安全,公司已制定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红豆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 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 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本次与财务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管理与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 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协议内容合理。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 项,3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
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 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且享有表决权的关联 人在股东会上将放弃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外,公 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4、《关于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