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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新制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导读:南新制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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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16330031号

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16330031号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制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南新制药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新制药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详情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2,9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87,617,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282,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20日全部到位,且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6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78,181,674.03元(包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7,000,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3,513,006.92元,现金管理余额0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210,613,632.89元。

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222,900,000.00
减:发行费用87,617,700.00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978,181,674.03
其中:创新药研发项目224,624,874.03
营销渠道建设97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40,000,00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7,000,000.00
“NX-2016”等5个项目7,877,328.2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7,704,471.80
减:现金管理-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3,513,006.92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0,613,6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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