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南新制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聂如琼)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聂如琼)
本人作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聂如琼,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内科学心血管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现任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心内科副主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长期从事医疗前线工作,熟悉医药产品疗效、医药管理及行业监管工作,对医药政策及产品质量监管具有深入见解。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制度规定的独立性条件,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确保在履职过程中能保持客观、独立和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 6 | 6 | 0 | 0 | 否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