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南新制药: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丁方飞先生、沈云樵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冷颖女士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的比例为三分之二,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丁方飞先生担任,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情况 |
| 1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2025/4/17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