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南新制药:2025年度审计报告
w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6]25016330011号
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6]25016330011号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制药”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南新制药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南新制药,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
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四)所述,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4,192.76万元,由于收入是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来源,且在收入确认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二)。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合同中包含的履约义务,及与商品或服务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收入及毛利率进行分析性复核,对于收入和毛利率分月、分年进行分析性复核,比较月度之间、年度之间的波动是否异常;
(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出库单、发票、客户签收单、物流信息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根据客户交易的性质和重要性,抽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报告期内交易金额和往来余额的准确性;
(6)检查销售回款的银行回单,关注进账单位、金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有无异常。
(7)进行截止性测试,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
检查出库单、发票、客户签收单、物流信息等,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8)实地走访重点客户,查看购销合同、客户业务系统收货情况、产品流向及期末库存情况,验证公司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9)执行期后检查,检查期后回款情况及是否存在异常退货。
四、其他信息
南新制药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南新制药2025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南新制药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南新制药、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南新制药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南新制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南新制药不能持续经营。
财务报表附注(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历史沿革和公司注册地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湖南南新制药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本公司2020年3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0.00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0,000,000.00元。2022年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96,000,000.00股。2023年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274,400,000.00股。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81796859207Y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张世喜。注册地址: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里路1号。集团最终母公司为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化学药品制剂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为化学药品制剂、化学药品原料药、生物药品、化学试剂和助剂的制造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化工产品、药品、生物制品研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期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范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简称 |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南鑫 | 是 | 是 |
| 湖南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凯铂 | 是 | 是 |
| 常德臻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常德臻诚 | 是 | 是 |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南新 | 是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