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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导读:*ST国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 5 月20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 立信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 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截至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 名、注册会计师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802 名。立信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1.77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 亿 元。

二、项目组基本信息及执业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本次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金华、万青,拟 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辉策,基本信息摘要如下:

1.签字项目合伙人:张金华,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起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0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万青,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 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辉策,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 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共7 家。

(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7 次、 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 次和纪律处分3 次,涉及 从业人员151 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

立信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审计项 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合伙人复核。

(二)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运行承担 责任。立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 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 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 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 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四、工作方案

立信制定审计工作方案,以及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 审工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

质。项目负责合伙人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 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 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 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 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 归档管理。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 年末,立信已提 取职业风险基金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八、履职情况报告

立信在审计前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 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了解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 书,制定了审计计划。

立信在本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 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

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 关系;审计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 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 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 求。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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