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联水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情况进行了审核, 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 业绩水平未达到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公司经审计2025 年度财务报告,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业绩考核、预留授予第二个业绩考核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考核要求,所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 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的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24.00 万股,作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的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9.00 万股。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上述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13.00 万股,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