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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杨)

导读:万邦德: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杨)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李杨)

本人李杨作为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杨,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主任药师。历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审评专家和技术专家,国家GMP 检查员,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动物替代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食品药 品检验研究院(原浙江省药品检验所)药理室技术人员、科室副主任、科 室主任、业务科科长、院长助理。自2023 年7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召集人,在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 资决策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 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 年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 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的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本人本着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 异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

2.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均按时出席,认真审核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学历、职称、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 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任职 资格规定。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就审议事项 进行审查相关资料,没有提出异议,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 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业绩情况、审计情况、内部控制建 设等事项的汇报,积极与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董事沟通,就其与会计师事 务所沟通的相关事项进行跟进,密切关注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 进展情况。

(四)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核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在此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 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持续关注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同时积极学习新发布的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形式,以及通 过现场调研,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参加公司组 织的合规培训,累计工作15 天。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

同时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对公司重大项目进展、业务板块经 营情况进行持续跟进了解,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 响。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 作,为本人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 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在董事会年度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解 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少数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为 公司提供了相关担保,本次财务资助收取资金使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 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披露了相应报 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经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 任能力,北京德皓国际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次续聘的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财务总 监,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了董事会秘书,经提名委员会审查,相关候选 人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处罚和惩戒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聘任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 董事职权,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严谨、客观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 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2025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 极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杨

2026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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