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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刘玉利)

导读:*ST天龙: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刘玉利)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刘玉利作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是否为“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主要社会关系”;

2、是否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是否为“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是否为“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5、是否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是否为“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 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是否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 员”;

8、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所述,本人在2025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亦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 管理要求。

独立董事:刘玉利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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