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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九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导读:华大九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东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 月9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持 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 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908,75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建元”)计划在该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累计不 超过8,727,00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大基金、上海建元的减持股份相关告知函, 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 持 方 集 中 竞 大 宗 交

减持均

价(元/

减持股数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期间

股东名称

(股)

2026.3.16-2026.4.30 85.02 5,454,368 1.0000%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6.4.29-2026.4.30 85.66 1,860,000 0.3410%

合计 7,314,368 1.3410%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建元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中 竞 价

2026.4.30 86.17 284,600 0.0522%

大 宗

交 易

2026.4.29 83.80 8,150,000 1.4942%

合计 8,434,600 1.5464%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5,478,067 8.34% 38,163,699 7.00%

国家集成电路 产业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45,478,067 8.34% 38,163,699 7.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上海建元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 基金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 建元股权投资

(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35,706,442 6.55% 27,271,842 4.999993%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35,706,442 6.55% 27,271,842 4.9999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未违反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大基金、上海建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大基金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2、上海建元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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