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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九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建元)

导读:华大九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建元)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简称:华大九天股票代码:3012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500号第

幢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1099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及持股比例减少至5%以下

签署日期:

2026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华大九天、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权益变动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数据明细与合计数不一致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3E123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500号第1幢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5,25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沈培良)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6-12-27
营业期限2016-12-27至2030-12-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沈培良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对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增减计划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累计不超过8,727,00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556,442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5217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271,842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3%,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6年4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84,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217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7,271,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93%,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556,4425.052171%27,271,8424.9999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556,4425.052171%27,271,8424.99999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271,84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93%。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次权益变动日前

个月内未增持公司股份,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价格(元/股)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宗交易2026年4月29日8,150,0001.49%83.8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

签署日期:

2026年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二层
股票简称华大九天股票代码3012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500号第1幢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数量:27,556,442股持股比例:5.05217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数量:27,271,842股变动比例:4.99999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6年4月30日方式:集中竞价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是?否?

司股票

司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次权益变动日前6个月内未增持上市公司股份;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4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8,150,000股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

签署日期:2026年4月30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