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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赛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对定期报告等事项有异议的说明公告

导读:*ST赛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对定期报告等事项有异议的说明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对定期报告等事项有异议的说明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共计10 项议案,公司董事陈顿斐先生 及独立董事王淑芳女士、张建民先生对其中的部分议案投了反对票或弃权票,所 涉及的议案为《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5 项议案,陈顿斐先生、王淑芳女士、张 建民先生分别就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出具了书面说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董事陈顿斐先生的书面说明

陈顿斐先生对《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非 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两项议案投反对票, 相关议案的表决理由为:

本人认为,事项3(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和事项9 (指《关于2025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涉及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核相关内容,会计师实际审 计时间短,未能充分理解公司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仓促间出具的审计报告,我认 为本着对广大股民负责的态度,应给予其更长的审计时间,以给出明确的意见, 必要时可以进行重新审计(委托第三方)。

二、独立董事王淑芳女士的书面说明

独立董事王淑芳女士对《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投弃权票,相关议案的表决理由 为:

本人王淑芳,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现无法保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理由如下:

本人同意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对于公司的财报、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以及《关于2025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本人投弃权票,弃权的理由在于审计机构无法表示意见,监管机构的合 理关切尚未解除,且会根据将来第三方机构的审计意见发表补充意见。

鉴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相关重大财务事项尚未厘清,现有资料不足以审慎判断2026 年第一季度报 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本着勤勉尽责原则,本人对本次一季报 投弃权票。

三、独立董事张建民先生的书面说明

独立董事张建民先生对《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投弃权票,相关议案的表决理由如 下:

第一,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结论。我认为,审计机构的 “无法表示意见”并非一般性的审计保留,可能是基于审计范围受到重大限制、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所形成的实质性否定。故对涉及2025 年度财务信息 及内部控制的第3、4、7 项议案投弃权票。

第二,监管机构关注函所涉事项尚未消除合理怀疑。公司虽就上述关注事项 进行了说明和解释,但审计机构的“无法表示意见”可能印证了监管机构关注事 项的重大性和复杂性。故对相关议案投弃权票。

第三,短期内致同和国府嘉盈两任审计机构连续辞任,提醒独立董事应更加 审慎地发表意见。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独立董事也不能判断致同、国府嘉盈 两家审计机构的真实辞任原因是否与公司2025 年度AI 服务器业务收入确认存在 重大分歧、是否因审计风险过高而主动退出。

第四,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已经提请公司聘请合资质中介机构进行补充审 计,在补充审计完成、审计机构出具明确审计意见之前,本人无法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第五,基于以上理由和审慎原则,对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也不得不投 弃权票。

四、董事会说明

1、公司根据《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工作进 展和安排,在董事会召开前向包括陈顿斐先生、王淑芳女士、张建民先生在内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发送了会议相关材料,并对陈顿斐先生、王淑芳女 士、张建民先生审阅材料后提出的问题在会前及时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必要解答。 公司将继续保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条件,并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改 善经营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做好风险控制,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除陈顿斐先生、王淑芳女士、张建民先生外的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等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 (https://www.cs.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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