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外高桥: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坚)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坚)
作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地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任职情况
本人自2020年6月10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二)个人履历
吴坚,男,1968年3月出生,法律硕士,律师。现任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节奏时代(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度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三)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出席会议前细致研读相关资料,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保障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
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合法有效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 董事会 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 出席情况 |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