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福星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福星股份股票代码:000926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唐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唐德坚竹量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一路1001号生命保险大厦三十七层3702-1、3703-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履行本报告书所涉及义务的能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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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上市公司、福星股份、公司 | 指 |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唐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唐德坚竹量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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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深圳唐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唐德坚竹量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一路1001号生命保险大厦三十七层3702-1、3703-1 |
| 法定代表人 | 方彬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87394161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5年10月15日 |
| 营业期限 | 2015年10月15日至长期 |
| 股东名称 | 唐德(海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宜圣(深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一路1001号生命保险大厦三十七层3702-1、3703-1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唐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设立董事会,设董事1人。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方彬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福星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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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福星股份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已经约定的股份转让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安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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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福星集团 | 327,500,107 | 20.56% | 232,081,607 | 14.57% |
| 深圳唐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唐德坚竹量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0% | 95,418,500 | 5.99%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时间及方式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唐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唐德坚竹量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福星集团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418,500股(占总股本1,592,964,774的
5.99%),转让给深圳唐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唐德坚竹量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权益变动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5月28日,福星集团与深圳唐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唐德坚竹量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转让方: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唐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唐德坚竹量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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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标的转让方持有的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56%的股份,系福星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持有福星股份327,500,107股(占总股本1,592,964,774的20.56%)
(三)转让价格和支付本次协议转让单价为人民币2.10元/股,转让价格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00,378,850元。该价格系根据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的转让价格下限标准确定。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分三期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000,000元,在本协议签署完毕、生效、关于本次交易的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且满足本协议第
4.1
、
4.2
、
4.3
项约定的情况下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0,000,000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完毕、生效并双方提交审核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且满足本协议第
4.1
、
4.2
、
4.3
款约定的情况下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378,850元,且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过户资料手续全部完备的当天向甲方支付。在支付完成后当天,双方正式办理过户。
五、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95,418,5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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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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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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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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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唐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唐德坚竹量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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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汉川市 |
| 股票简称 | 福星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92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唐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唐德坚竹量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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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95,418,500股变动比例:5.99%变动后数量:95,418,500股变动后比例:5.99%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方式:协议转让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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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唐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唐德坚竹量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彬日期: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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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唐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唐德坚竹量化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彬日期: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