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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恩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福恩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内利女士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福恩路299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0 人,代表股份175,692,33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96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 人,代表股份175,000,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7 人,代表股份692,3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9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311 人,代表股份22,492,33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21,800,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9%。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7 人,代表股份692,33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96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5,3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4%; 反对358,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0%;弃权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93%;反对358,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1%;弃权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75,3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7%; 反对364,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3%;弃权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95%;反对364,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弃权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175,3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9%; 反对361,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6%;弃权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86%;反对361,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0%;弃权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75,31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7%; 反对354,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弃权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1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15%;反对354,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7%;弃权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湃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王内利、王学林、王恩伟、陈卫、叶 裕、冯炯、杭州纷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福蕴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王内芝、陈琼、XU QING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 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4,80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171%;反 对376,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95%;弃权1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2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0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171%;反对376,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95%;弃权1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正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未计 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170,8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3%; 反对356,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5%;弃权1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6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89%;反对356,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8%;弃权1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75,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1%; 反对353,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1%;弃权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51%;反对353,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05%;弃权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75,3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2%; 反对361,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9%;弃权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68%;反对361,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87%;弃权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175,2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9%; 反对365,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9%;弃权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0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95%;反对365,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8%;弃权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175,3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1%;

反对357,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6%;弃权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66%;反对357,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5%;弃权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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