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祥明智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9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9 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9 日(星期五)上午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518 号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敏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6 人,代表股份51,247,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7.10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50,870,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6.75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4 人,代表股份376,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4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4 人,代表股份376,70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4 人,代表股份376,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46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 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上海数科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1,1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6%; 反对71,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1%;弃权5,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同意300,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17%;反对71,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167%;弃权5,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51,1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3%; 反对7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弃权5,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同意299,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286%;反对7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698%;弃权5,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96,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525%;反对74,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458%;弃权5,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6%。
同意296,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525%;反对74,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458%;弃权5,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常州祥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州祥华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51,1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3%; 反对7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弃权5,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同意299,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286%;反对7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698%;弃权5,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
同意51,16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9%; 反对7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8%;弃权5,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同意298,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773%;反对7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211%;弃权5,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 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6.01 审议通过《选举张敏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887,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98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7,0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张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7.01 审议通过《选举邵乃宇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887,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98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7,0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邵乃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7.02 审议通过《选举潘一欢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887,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98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7,0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潘一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7.03 审议通过《选举黄森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887,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97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6,8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黄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数科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漆海峰、薛金豆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 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数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