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丽珠集团: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公告编号:2026-4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唐阳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及企业发展的工作需要,同意选举朱保国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唐阳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 专门委员会 | 成员 |
| 战略委员会 | 朱保国(主席)、唐阳刚、冉永梅 |
| 提名委员会 | 罗会远(主席)、唐阳刚、崔丽婕 |
| 审计委员会 | 康立(主席)、罗会远、崔丽婕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崔丽婕(主席)、康立、唐阳刚 |
|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 朱保国(主席)、唐阳刚、康立、崔丽婕、王智瑶 |
本次组建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席(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主席(召集人)康立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监管规则及公司治理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大平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4.01聘任杜军先生为副总裁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聘任陈志华先生为副总裁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聘任黄瑜璇女士为副总裁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4聘任徐晓先生为副总裁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5聘任王胜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宁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夏雨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授权人士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以下简称“ESS系统”)第二授权人士由彭婷女士变更为欧阳华庆先生。变更完成后,公司在ESS的授权人士为刘宁女士(第一授权人士)及欧阳华庆先生(第二授权人士)。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