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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光电: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导读:万隆光电: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信息” 或“标的公司”)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中控信息100%的股份,不涉及立 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报批 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公司在《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 了本次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 别提示。

2、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 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控信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 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 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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