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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股份:《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6年5月)

导读:智度股份:《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6年5月)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规 范市值管理行为,提升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 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经营管理,可持续创造公司价值,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 趋同;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升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实现 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财富增长的有机统一;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资本市场长期支持,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四条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坚守合规底线;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协同各业务体系, 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遵循市值管理客观规律,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 资价值的关键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核心,开展科学有效的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及 时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公司股价变化,常态化主动地推进市值管理各项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坚守诚信底线、主动担 当责任、规范合规运作,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资本市场生态。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五条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 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 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 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六条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 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四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管理层深度协同负责,董事会秘书具 体组织执行;公司证券部门作为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各项工作的 落地推进;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 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 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 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研究制定市值管理策略。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 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 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 相匹配。

第九条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 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 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 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 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 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 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二条公司证券部门作为市值管理具体执行部门,应当依法合规完成信 息披露工作,充分了解市场信息做好资本市场对接、投资者沟通、舆情监测等各 项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章监测预警机制与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进行常态化监测与 预警,如相关指标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立即启动预警 机制,分析研判原因,并及时实施管理策略,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四条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及时采取如下 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变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 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电话会议、路演等方 式说明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 发展的信心;

(三)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不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的情况下,适时采取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等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

第十五条如公司处于长期破净情形,公司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 事会审议后披露。估值提升计划相关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使用容 易引起歧义或者误导投资者的表述。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 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长期破净情形期间,如公司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应当就估值 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第六章市值管理的禁止行为

第十六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 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 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 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 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本制度最终修订权 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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