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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高新: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导读:蓝科高新: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现金收购 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空分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本次交易前 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同时,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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