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蓝科高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现金收购 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空分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 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 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已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如下:
1、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及审 阅机构;
3、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4、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 公司不存在为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中,本独 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除聘请独立 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 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同协办人签名,津备
梁晨杰
卢星宇
逯金才
内核负责人签名:
徐子桐
投证券
校有公司
有
中
限
2026年6八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