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3.44 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06 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5 月19 日(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7 月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 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3.44 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2025 年7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5-053)(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应当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公司于2026 年5 月8 日召 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42,400 股后的74,919,947 股为基数,以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 股转增4 股,合计转增29,967,978 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公 司于2026 年5 月12 日申请实施权益分派,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19 日,具体详见《关于202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说明
公司202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43.44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31.06 元/股(含)。
计算公式及具体测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1+转增股本率, =43.44 /]
((1+0.3987099)=31.06 元/股。)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