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安凯客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保荐人”)作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客车”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安凯客车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8号)核准,安凯客车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发行了206,185,56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元/股,新增股份于2023年6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如下:
| 序号 | 客户全称 | 获配股数(股) | 锁定期(月) |
| 1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6,185,567 | 36 |
| 合计 | 206,185,567 |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33,329,168股增至939,514,735股。此后,公司未有派发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江淮汽车承诺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206,185,567股新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9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6,185,56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1.95%。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1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6,185,567 | 206,185,567 | 21.95% |
| 合计 | 206,185,567 | 206,185,567 | 21.95% | |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上市流通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流通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206,265,911 | 21.95% | -206,185,567 | 80,344 | 0.01% |
| 高管锁定股 | 80,344 | 0.01% | 0 | 80,344 | 0.01% |
| 首发后限售股 | 206,185,567 | 21.95% | -206,185,567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33,248,824 | 78.05% | 206,185,567 | 939,434,391 | 99.99% |
| 三、总股本 | 939,514,735 | 100% | 0 | 939,514,735 | 1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葛剑锋王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