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共进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118证券简称:共进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38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2.54元/股?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工控”)与持股5%以上股东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除已披露的股份协议转让相关事项外,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其他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个月、未来
个月均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回购期间内,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
未转让部分股票注销程序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会审议。上述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6/4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 方案日期 | 2026/6/3 |
| 预计回购金额 | 15,000万元~20,000万元 |
| 回购资金来源 | 其他: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
| 回购价格上限 | 22.54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回购股份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回购股份数量 | 6,654,836股~8,873,114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0.85%~1.13%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数量约为6,654,83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数量约为8,873,114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序号 | 回购用途 | 拟回购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亿元) | 回购实施期限 |
| 1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 6,654,836-8,873,114 | 0.85%-1.13% | 1.5(含)-2(含)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54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回购后(按回购数量下限计算) | 回购后(按回购数量上限计算)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6,654,836 | 0.85 | 8,873,114 | 1.13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87,276,406 | 100.00 | 780,621,570 | 99.15 | 778,403,292 | 98.87 |
| 股份总数 | 787,276,406 | 100.00 | 787,276,406 | 100.00 | 787,276,406 | 100.00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24,235.39万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65,946.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05,425.35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55.04%。假设此次回购金额按照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根
据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78%、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96%,占比较低。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除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控与持股5%以上股东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的股份协议转让相关事项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个月内均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在本次回购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控除与持股5%以上股东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已披露的股份协议转让相关事项外,无其他增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控与持股5%以上股东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除已披露的股份协议转让相关事项外,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其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个月、未来
个月均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作为后续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以及偿债能力。若未来发生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所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票注销程序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