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维业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 年度融资额 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2026 年度 融资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广东闳泰 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闳泰建材”)向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分行(以下简称“南粤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本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收到公司与南粤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提供担保事宜属于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上述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1,900 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广东闳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闳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荣澳道128 号2508 办公
法定代表人:谭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等。
2、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建泰建设持有闳泰建材100%的股权,系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闳泰建材的总资产为23,014.18 万元,净资产为11,886.88 万元;2025 年1 月-12 月营业收入为7,738.30 万元, 净利润为-606.53 万元。
4、被担保方闳泰建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务人:闳泰建材
2、债权人(甲方):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3、保证人(乙方):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业务发生期间:自2026 年3 月24 日起至2027 年3 月23 日止
5、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南粤银行为实现债权及 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 鉴定费、拍卖或变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生效法律文书确 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以及其他应由乙方或主合同债务人承担的费用。
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复利等)及所有费用,南粤 银行有权在实现担保权时首先扣除,且有权调整还款顺序。
8、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每一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乙方保证期间为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展期(延期), 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延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为借款业务,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 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 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则 指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垫款 之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最后一次垫款之日起 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为保函,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
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 到期之日起三年。若甲方依法或依据主合同的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 务的,保证期间自甲方书面通知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0 亿元(或等值其他币 种),截至2026 年4 月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实际 担保余额为111,300.18 万元(担保余额以相应担保合同下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债务 余额为准),占公司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2.52%,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 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