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公告内容详见附件召开时间:2026年6月4日召开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4号公司本部801会议室主持人:副董事长杜书伟见证律师:谭四军、宋
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召开时间:2026年6月4日
召开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4号公司本部801会议室
主持人:副董事长杜书伟
见证律师:谭四军、宋徐昕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特别决议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同意票数:174,740,3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5%)
反对票数:782,408股(占0.45%)
弃权票数:12,300股(占0.01%)
结果: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数:174,425,6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7%)
反对票数:1,097,108股(占0.63%)
弃权票数:12,300股(占0.01%)
结果:通过
股份注销: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且尚未使用的6,024,130股公司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调整: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5,032,402股减少为289,008,272股,注册资本相应由295,032,402元减少为289,008,272元。
章程修改:对《公司章程》第六条(注册资本)和第二十七条(股份总数)进行了相应修订。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