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海钢联: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300226证券简称:上海钢联公告编号:
2026-044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月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月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8,721,4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936,071.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合计转增63,744,284股(实际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2.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和转增股本总数进行调整。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8,721,4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派前公司总股本318,721,422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382,465,70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6月1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1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2,307,367 | 3.86 | 2,461,473 | 14,768,840 | 3.86 |
| 高管锁定股 | 12,307,367 | 3.86 | 2,461,473 | 14,768,840 | 3.86 |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82,465,706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6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1号楼
咨询联系人:谢芳
咨询电话:021-26093997
传真:021-66896911
九、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4日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06,414,055 | 96.14 | 61,282,811 | 367,696,866 | 96.14 |
| 三、总股本 | 318,721,422 | 100.00 | 63,744,284 | 382,465,706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