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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鸿科技: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导读:朗鸿科技: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公司拟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杭州朗鸿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鸿智联”)。吸收合并完成 后,朗鸿智联将予以注销。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属于公司内部资源重组,不涉及第 三方权益,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2026 年5 月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 年5 月29 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吸收合并暨注销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 年6 月4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上公示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 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本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180-1 号

2、申报时间:2026 年6 月4 日至2026 年7 月18 日(工作日 9:00-11:30、 14:00-17:00)

3、联系人:陈女士

4、联系电话:15356630907

5、邮政编码:311400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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