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国能建: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6月26日北京
目录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议案二关于修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7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兑现标准的议案.......21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4
议案五关于制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26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0
议案七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1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32议案九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33报告事项一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37
报告事项二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8报告事项三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39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紧紧围绕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作用和监督职责,紧扣“守正、创新、实干、担当”八字方针,聚焦“科学、理性、高效”董事会建设目标,分四个部分对2025年工作作了总结,提出了2026年工作总体思路。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中国能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和专题研讨班精神,严格遵守国资监管和上市监管规定,牢牢把握守正、创新、实干、担当“八字方针”,聚焦“科学、理性、高效”董事会建设目标,推进董事会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更好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守正”,在践行央企职责使命上交出新答卷公司董事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确保上级各项部署在公司高效实施,在推动公司服务国家战略、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中展现新担当、交出新答卷。
(一)推动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5年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工作收官之年。公司董事会积极支持公司深化改革,大力推动公司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三大作用,加快改革任务攻坚,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在2024年度国务院国资委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考核中获评A级,较上年提升22名。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分级分类重塑子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中电工程加快打造世界一流企业,安徽电建二公司、湖南院获评国务院国资委改革专项工程标杆企业;构建以“成本效
益比”为核心指标的考核矩阵,“一企一策”精准发挥考核指挥
棒作用。二是开展深化改革攻坚行动。编制印发《公司高质量完成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攻坚工作方案》,召开公司深改领导小组会、攻坚专题会和专题交流培训会,督导所属企业高质量完成改革收官。三是宣传推广改革经验。公司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5年第三次专题会上作交流发言,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作书面交流,多篇改革成果在国务院国资委《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简报》《国有企业改革动态》刊发。
(二)推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谋划未来产业,以新质生产力的有效培育,壮大公司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通过系统化布局与创新实践,公司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强化统筹引领,系统推进战新产业发展。高标准编制2025年战新产业工作计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举措和重大项目,加快推动战新产业“百大工程”建设。全年战新产业营业收入1848亿元,同比增长9.5%,占比达到40.8%左右,高质量发展动能显著转换,具有能建特色的新质生产力积厚成势。二是聚焦“三个创新”,实现关键技术突破。高规格召开科技创新大会,统筹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开放创新。作为骨干力量参建国家重大水电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自主研制的压气储能用透平膨胀机、百兆瓦级新能源并网柔性功率调节装置成功入选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新型宽负荷超高效快调节百万千瓦二次再热煤电机组等7项装备入选国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我国首个高空风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核
心装备――世界最大5000平方米高空风力发电捕风伞成功开伞,迈出工程化应用关键步伐。三是加速“三个转化”,推动产业落地见效。系统推动工程转化、商业转化、产业转化,投资建设的“能储一号”湖北应城世界首台300兆瓦压气储能项目进入商业运行,“青氢一号”全球规模最大吉林松原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正式投产,黑龙江双鸭山生物制绿色甲醇及绿色航煤一体化项目入选全国首批氢能试点,陕西铜川350兆瓦人工硐室压气储能项目入选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融光”大模型初步建成。
(三)推动优化传统产业。公司董事会坚决扛牢央企战略使命,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为导向,围绕保障能源和水资源安全、推动绿色转型、深化国际合作三大领域,系统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重大工程建设和科技创新突破,实现了从能源保供、水资源安全到绿色低碳发展的全面跨越。一是强化能源和水资源安全保障,推动电力水利产业升级。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牵头开展国家“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等8项重大课题研究,发布《新型能源体系发展研究蓝皮书》等智库成果。承建的全国最大百万千瓦级燃煤机组集群――甘肃常乐电厂全面建成投产,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实现下闸蓄水,哈密―重庆等特高压工程顺利投运,显著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推动传统电力产业向高效清洁方向升级。二是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实现产业技术跨越。聚焦“双碳”目标,累计获取新能源指标超8200万千瓦。加快推进融合发展,实施了枣荷高速交能融合、甘肃庆阳数据中心数能融合等一批示
范性融合项目。设计建设的全球规模最大煤电碳捕集示范工程――陇东示范项目投入商运,实现从“万吨级示范”到“百万吨级工业化应用”的历史性跨越,为传统煤电产业绿色转型提供“中国方案”。三是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拓展转型升级空间。深度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新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和传统能源技术焕新,采用低氮燃烧器配合SCR脱硝装置的越南海阳2×60万千瓦燃煤电厂1号机组成功通过可靠性试运行,承建的中东最大单体光伏项目沙特阿尔舒巴赫2.6GW光伏电站等标志性工程全面投运。2025年海外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9.1%、34.7%,通过“一带一路”建设推动能源产业加快国际化步伐,实现高质量走出去。
二、突出“创新”,在提升董事会建设质效上实现新突破公司董事会坚持将创新作为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动力,在治理机制、决策流程、履职保障等方面大胆探索、系统优化,推动董事会运作从“规范性”向“有效性”提升,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坚实的治理基础。公司董事会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
(一)围绕“构建科学”,完善公司治理顶层设计。公司董事会以构建科学为基础,系统研究新《公司法》、国资监管及上市监管要求,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坚持从实际出发完善治理体系,促进各治理主体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一是完成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细则》《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进行多轮研讨
并完成修订,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二是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新《公司章程》对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的职权进行调整,增加董事会对战略规划、财务预决算、计划内债券发行等重要事项的决策,突出董事会在治理结构中的决策地位。三是优化董事会授权管理。制订《董事会授权管理方案》,集中明确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13类,合理划分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和按公司其他制度规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金额范围,建立全流程闭环决策体系。四是强化董事会监督职责。撤销监事会,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承接监事会有关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监督效率,促进决策监督一体化。五是推进子企业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修订。公司坚持上下贯通,指导所属企业全面开展修订公司章程和撤销监事会工作;印发《所属企业董事会职权指引》,指导子企业规范制订董事会职权,确保董事会对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
(二)围绕“决策理性”,抓实公司治理关键机制。公司董事会以决策理性为核心,围绕治理体系优化、重大战略部署、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系统化贯通决策前、中、后全链条,有效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正确决策。一是落实党委对重大事项前置研究机制。修订完善《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动态优化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召开党委常委会21次,对公司章程修订、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投资方案、融资预算等27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履行前置研究,前置研究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二是落实董事会预沟通机制。及时召开外
部董事预沟通会,协助外部董事深入审阅重大经营事项,提前消除意见分歧,提高决策效率。全年召开3次董事会预沟通会议,研究讨论28项重大经营事项。三是落实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机制。公司董事会充分保障董事发言权,各位董事能严格遵守监管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决策中提出大量建设性意见,指导公司改善经营状况、增强盈利能力,降低负债规模、完善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提升经营质效。四是落实董事会决议执行和授权行权报告机制。对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报告,对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报告,确保得到有效执行。
(三)围绕“运行高效”,畅通公司治理实施流程。公司董事会以运行高效为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提升治理效能的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决策机制,在规范会议机制、组织现场调研、加强董事履职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一是落实外部董事专题会议机制。召开外部董事务虚会,策划组织“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1+5”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建设科学理性高效董事会三个专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组织董事长与外部董事沟通会,通报公司重大战略实施和生产经营情况,协助外部董事全面掌握公司发展状况。组织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计机构变更、控股股东不竞争承诺变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等事项,听取独立董事专业意见,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二是落实外部董事现场调研工作机制。组织4次外部董事现场调研,重点围绕服务“国之大者”、共建“一带一路”、新材料新产业提档升级、能源科技自立自强4个主题,完成对15家子企业和12个项目的实地考察。外部董
事勤勉履职,从海外业务、科技创新、市场布局、风险管理等方面共提出65项专业意见,形成4份高质量调研报告。公司加强对调研意见的落实,切实推进调研成果的运用。三是落实外部董事履职保障机制。及时更新《董事服务保障手册》,支撑新任外部董事快速熟悉公司情况。组织外部董事参加国务院国资委和资本市场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17场次,合计112个学时。组织外部董事参加公司年度工作会和半年工作会,向外部董事开放公司OA系统审阅权限,第一时间邮件发送公司公告,协助外部董事及时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和重大信息。
(四)围绕“把子企业董事会立起来”,充分发挥各级子企业董事会作用。
公司董事会坚持上下贯通,以“把子企业董事会立起来”为目标,通过科学调整应建范围、分层分类推进治理、完善董事会评价体系、深化数智赋能,系统推进子企业治理体系不断优化。一是科学调整应建范围。明确子企业董事会应建标准,破除“一刀切”模式,组织完成2025年应建范围动态调整工作,集中资源强化核心子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二是推进子企业董事会差异化建设。制订董事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子企业功能定位、业务类型、管控模式、发展阶段等情况,设置不同的建设目标和考核体系,按照总部全面统筹、直属企业分工负责、应建子企业做专做精、其他三级及以下子企业迅速提升的治理机制,分层分类加强各级次子企业董事会建设。三是完善子企业董事会评价体系。制订《直属企业董事会日常评价实操指引》,创新设计直属企业董事会评价模型,从会议组织、运行机制、奖惩机制三个维度,
设置22大类54项指标体系,实现评价体系与董事会数字化系统有机融合。四是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年度评价。聚焦董事会运行规范性和有效性,完成对167家子企业年度董事会评价工作,36家子企业评价为优秀,优秀率为22%。年度董事会评价首次适用全新评价规则,首次运用数字化系统开展评价,首次实现应建范围内所属企业评价全覆盖。五是深化董事会运行数智赋能。完成董事会数字化系统第二期建设,实现子企业董事会评价、子企业外派董事履职和评价等模块上线。截至2025年底应建范围内70家子企业100%上线运行,实现数字化系统与董事会建设深度融合。运用数字化系统在线审核子企业董事会运行资料,指导子企业提升董事会运行质量。
(五)围绕“把出资人意图落实落地”,加强对子企业外派董事管理。
公司董事会重视子企业外派董事管理,以“把出资人意图落实落地”为要求,通过三项机制确保外派董事有效贯彻出资人意图,高效履行监督职责。一是常态化季度例会机制。组织召开3次外派董事季度例会,邀请11个部门进行培训,通报重点工作,提示外派董事履职关注要点。组织5名外派董事交流履职经验,分享履职体会,共同提升履职能力。编制2期外派董事履职季度简报,通报履职成效。二是健全履职评价机制。聚焦职责作用发挥,修订《直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创新外派董事履职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外派董事年度履职评价,对子企业外派董事考核首次实现全覆盖,共考核董事52名,16名评价为A,优秀率为30%。三是建立临时专项报告机制。强化外派董事报告
机制,加强对外派董事提交临时报告的考核力度,及时收集掌握子企业重大风险和重要信息。年内外派董事提交临时报告均已按相关流程处理,强化对临时报告的成果运用。
三、强化“实干”,在增强董事会功能作用上展现新作为公司董事会始终秉持“实干”精神,聚焦核心职能,推动治理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通过强化战略引领、优化决策机制、筑牢风险防线、强化监督屏障,支持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有力促进经营管理提质增效。
(一)充分发挥“定战略”作用,更好服务大局。公司董事会围绕“定战略”核心职责,通过“战略评估―规划编制―决策协同”体系,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在战略谋划中的决策支撑作用。一是聚焦“十四五”规划科学评估。“十四五”期间,公司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成效显著,期末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占比提升至近四成,以公司为核心资产的中国能建集团在中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考核中位列建筑央企首位,获评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度“对标世界一流价值创造行动”和“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双A级评价。外部董事多次听取公司“十四五”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充分肯定公司所取得的成就,积极建言献策,指导公司开展“十四五”规划收官工作。二是聚焦“十五五”规划高质量编制。外部董事通过专题汇报会和务虚会听取“十五五”规划草案两轮汇报,对专项规划、职能规划和重点专题等研究成果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推进高质量发展、牢牢聚焦能源电力和水利主业、做强做优相关多元业务、加大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科技创新实力、利用AI赋能等一系列发展思路和意见建议,为丰富和
完善“十五五”战略规划提供了宝贵经验和管理智慧。三是聚焦深度沟通凝聚共识。公司董事长通过现场或书面形式3次向外部董事沟通公司发展思路、管理体系和重点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外部董事围绕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和风险内控反馈了工作意见,进一步强化了董事会战略共识与决策协同,支持外部董事深度融入公司治理,切实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能力。
(二)充分发挥“作决策”作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和践行正确的业绩观,坚持科学决策和正确决策,围绕完善治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重大融资、强化上市公司提质增效等重点领域,有效推进了一系列重大决策。一是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高效运行。规范组织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障公司决策机制高效运作。全年组织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4项,保障了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制订投资计划、评价内控体系等重大事项顺利实施;组织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19项,提交审议的重大事项100%获得决策通过。二是保障公司重大再融资持续推进。2025年是公司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关键之年,外部董事多次听取再融资进展情况的汇报,强调加大资源保障和推进力度,支持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再融资年内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按计划推进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强化提质增效重回报。发布《2024―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组织开展“行动方案”半年度执行情况评估并对外公告,形成6个方面19项工作成果,彰显公司推进“行动方案”实施取得较好成效。
(三)充分发挥“防风险”作用,构建一体化风控格局。公司董事会聚焦发挥“防风险”作用,督导强化全过程风险识别与控制,通过董事会会议、外部董事务虚会、专题会及实地调研,提示风险管控建议,指导公司构建“防、控、处”一体化的风险防控新格局。一是强化全过程风险识别与控制。开展季度监测、重点风险跟踪等专项工作,精准把控债务、投资、法律诉讼等核心风险。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深入基层项目排查合规隐患,为公司稳健经营提供保障。二是聚焦重大案件督导与化解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提级管理、指导督办,集中资源攻坚克难。三是健全海外重大风险监控机制。按季度组织涉外法治会商,对重大涉外案件和项目实行“一案一策”专项督导,深度剖析风险根源,成功指导督办了部分重点项目的法律风险处置,有效维护公司海外合法权益。
(四)充分发挥监督职责,筑牢主动化监督屏障。公司董事会坚持系统化思维,统筹风险专项监督工作,通过指导重大风险专项治理、投资风险全方位监督检查,推动风险防控向主动治理转变。一是开展重大风险专项治理。以开展压降资产负债率攻坚行动为核心,系统实施“1+5专项攻坚”与“五大专项行动”专项治理。动态调整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和决策授权,按照“一项目一策”制定标准模板。通过专项治理,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合同资产周转率等指标均实现同比向好。二是开展投资风险监督检查。开展全方位、穿透式投资风险专项监督,深刻剖析管理根源,全面摸清风险底数。构建长效监督机制,出台风险处置管理办法、质效提升方案,促进
投资业务“投―建―营―退”良性循环。
四、主动“担当”,在资本市场价值传递上彰显新气象公司董事会以“担当”诠释责任,积极顺应资本市场发展新要求,通过强化市值管理、深化投资者交流、践行社会责任,全面传递公司内在价值,塑造了负责任、受尊重的央企上市公司新形象,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的和谐统一。
(一)立足稳定预期,谋划市值管理。公司董事会系统谋划、精准施策,积极营造维护市值稳定的有利环境。一是健全市值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制定《市值管理办法》,明确市值管理目标、原则、组织机构及核心措施,构建全覆盖、穿透式的责任体系与监测预警机制,同步指导控股上市子企业完善相关制度,整体推进集团内市值管理工作。二是推动股东增持稳预期。把握政策机遇,推动控股股东完成3亿元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三是制定专项方案助力再融资项目落地。对接再融资项目进度,及时更新市值管理专项方案,联动内外部资源,分阶段推进专项工作,助力再融资项目有序推进。四是密集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举办3场业绩说明会、3次反路演、9场区域集中路演,接待机构投资者上门调研34次,参与券商策略会11场,联动分析师发布研报27篇,上证云路演视频宣传1则,回复e互动投资者提问近600条,极大地提升了市场预期。截至2025年底,公司A股和H股收盘价较年初分别上涨4.3%和5.8%,总市值达到851亿元,同比增长4.5%,估值水平持续位居同行业上市央企前列。荣获证券时报“上市公司价值百强”,这是继2023年荣获中国证券报“金牛奖”、2024年
荣获上海证券报“金质量奖”之后,连续三年荣获三大证券报核心奖项,彰显公司市场地位和品牌影响力。
(二)注重公开透明,创新信披投关管理。公司董事会坚守合规底线,兼顾强制信息披露及自愿性信息披露,主动策划投关主题、创新交流形式,不断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与市场认可度。一是强化信息披露引导。定期报告突出经营亮点与核心竞争优势,围绕重大项目进展、市场关切问题及时发布16份自愿性公告,全年累计发布A、H股公告及配发文件247项。连续4年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类”评级,同时荣获中证报“上市公司金牛信披奖”。二是紧扣热点主动传递价值。组织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松原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反路演、算力主题深度交流、中国能建+易普力联合反路演,开展沉浸式互动交流,生动展示公司转型发展成果。紧扣市场热点,推介公司算力、核聚变、高空风能和水电等核心优势,构建“亮点挖掘+专题路演+研报联动”传播矩阵,持续强化投资者价值认同。三是筑牢上市合规风险防线。强化对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合规审核,把好决策程序关,筑牢风险防线。精细化开展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关键时间节点的定期提示和个性化提示,强化全员合规意识。
(三)践行央企责任,提升品牌形象。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品牌价值与社会责任建设,通过系统化推进ESG管理、创新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打造责任引领、价值共创、形象卓著的央企品牌形象。一是打造负责任央企形象。连续13年发布年度ESG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荣获“金蜜蜂2025优秀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长青奖二星级”。指导7家所属企业编制披露ESG报告,策划制作首部国际ESG实践专题片,参加首届ESG国际博览会,编制公司海外“十五五”ESG工作专项规划,1篇案例入选2025年度中央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充分展现负责任的央企品牌形象。二是构建精准化帮扶模式。公司定点帮扶工作连续四年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最高等次评价。联合社会力量,创新开展镇巴县婴幼儿关爱项目,实施蚕桑产业延链补链及西林县六座茶产业园提升项目。深化消费帮扶,开展“消费帮扶迎春行动”等活动。典型案例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及农业农村部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帮扶模式。三是推动品牌价值跃升。以品牌夯实文化底座,在中央企业品牌建设对标中排名显著提升,获评“品牌建设对标增长TOP10”,“能储一号”入选央企品牌引领行动成果,新媒体指数稳居第一阵营。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坚持守正、创新、实干、担当“八字方针”,聚焦公司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创新力度,全面推动各级次董事会建设,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重塑公司资本市场定位。聚焦公司能源电力和水利主责主业,突出战新产业转型发展成果。强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交流,讲好能建故事,做好价值传递,强化品牌支撑,提升市场价值。
二是打造能建特色治理模式。结合公司A+H整体上市的特点,研究推进能建特色公司治理。坚持“科学理性高效”目标,
持续优化公司董事会建设。推进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高效运行,更好发挥董事会监督职能。
三是强化子企业董事会运行质效。进一步健全子企业治理制度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对治理制度再梳理、再优化、再完善。进一步建优子企业治理运行机制,开展子企业董事会年度评价。
四是提升子企业外派董事履职成效。建强外派董事队伍,发挥外派董事监督作用,做实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职责,切实防范子企业风险。
议案二
关于修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各位股东: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2.55元/股共计发行A股股票2,549,019,607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与公司股份相关的条款,修订内容如下:
1.第三条,公司历次股份发行情况条款,增加“2026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2号),公司发行2,549,019,607股A股。此次发行A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总股本为44,240,183,243股,其中:A股34,977,747,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06%;H股9,262,4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94%。”
2.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条款,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691,163,636元,修改为“人民币44,240,183,243元”。
3.第二十二条,公司股本结构条款,将已发行的股份数由41,691,163,636股调整为“44,240,183,243股”;将A股股份数和占比,由32,428,727,636股、77.78%,调整为“34,977,747,243股、79.06%”;将H股占比由22.22%,调整为“20.9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公告,现提请股东会批准。
附件:《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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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 条目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修订依据 |
| 第三条 | 2015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即H股)8,420,396,364股,国有股东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股转减持的规定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经批准转为H股后并委托出售842,039,636股,公司H股合计9,262,436,000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0,020,396,364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20,757,960,364股,H股股东持有9,262,436,000股。202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7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11,670,767,272股A股。此次发行A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总股本为41,691,163,636股,其中:A股32,428,727,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78%;H股9,262,4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22%。 | 2015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即H股)8,420,396,364股,国有股东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股转减持的规定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经批准转为H股后并委托出售842,039,636股,公司H股合计9,262,436,000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0,020,396,364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20,757,960,364股,H股股东持有9,262,436,000股。202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7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11,670,767,272股A股。此次发行A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总股本为41,691,163,636股,其中:A股32,428,727,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78%;H股9,262,4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22%。2026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2号),公司发行2,549,019,607股A股。此次发行A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总股本为44,240,183,243股,其中:A股34,977,747,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06%;H股9,262,4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 根据增发结果调整 |
―
―条目
| 条目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修订依据 |
| 20.94%。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691,163,636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240,183,243元 | 根据增发结果调整 |
| 第二十二条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1,691,163,636股,其中:A股32,428,727,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78%;H股9,262,4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22%。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4,240,183,243股,其中:A股34,977,747,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06%;H股9,262,4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94%。 | 根据增发结果调整 |
议案三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兑现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外部董事报酬及待遇管理的政策规定,现就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兑现标准提出如下议案:
一、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结果,原副董事长倪真、原董事长宋海良2024年度薪酬兑现标准为人民币90.19万元,其中基本年薪人民币24.50万元,绩效年薪人民币65.69万元;同时核定2022―2024年度任期激励收入标准人民币73.10万元,具体兑现金额按照任职月份折算(详见附件)。
二、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政策规定并经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分配局批准,原执行董事马明伟2024年度薪酬兑现标准为人民币80.51万元,其中基本年薪人民币22.05万元,绩效年薪人民币58.46万元;同时核定2022―2024年度任期激励收入标准人民币65.79万元,具体兑现金额按照任职月份折算(详见附件)。
三、退出现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工作补贴根据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确定。2024年,独立非执行董事程念高履职评价结果为优秀,兑现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赵立新、牛向春履职评价结果为良好,兑现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具体兑现金额按照任职月份折算。
四、魏伟峰2024年按照人民币8万元/年领取基本报酬;按照人民币3000元/次标准领取董事会会议津贴、人民币2000元/次标准领取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
五、前述标准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兑现标准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兑现标准
单位:人民币万元
―23―序号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当年任职月数 | 2024年度基本年薪 | 2024年度绩效年薪 | 2024年度薪酬小计 | 2022-2024年度任期激励 | 合计 | 备注 |
| 1 | 倪真 | 原副董事长、总经理 | 6 | 12.25 | 32.85 | 45.10 | 12.18 | 57.28 | 已经国资委批准 |
| 2 | 宋海良 | 原董事长 | 12 | 24.50 | 65.69 | 90.19 | 73.10 | 163.29 | 已经国资委批准 |
| 3 | 马明伟 | 原执行董事 | 9 | 16.54 | 43.85 | 60.39 | 60.31 | 120.70 | 已经国资委批准 |
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执行董事(含董事长)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薪酬标准在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当年基薪、约定花红(绩效薪金)、住房津贴(公司为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退休金计划供款(公司为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组成。其中,约定花红(绩效薪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薪与约定花红(绩效薪金)总额的50%。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董事,其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领取。
(二)职工董事兼任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标准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执行。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政策规定领取工作补贴或基本报酬。
(四)中小股东单位推荐的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按照其领取报酬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报酬自聘任当月起薪,按月支付,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会议以及董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四、止付追索
公司董事违反董事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存在过错,或者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以及其他情形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扣减、取消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等。
五、其他说明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议案五
关于制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
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政策规定,制定了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董事薪酬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第一条)
(二)适用范围:执行董事、职工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三条)
二、薪酬管理
(一)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兼任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标准按照国资委相关规定执行。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等构成。(第五条)
(二)职工董事:职工董事兼任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标准按照国资委相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三)非执行董事:中小股东单位推荐的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按照其领取报酬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与考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相
关规定执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按规定领取工作补贴或年度基本报酬和会议津贴,除此外,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其他收入。(第八条)
三、止付追索公司董事违反董事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存在过错,或者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以及其他情形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扣减、取消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等。(第十二条)
四、附则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十三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批准。
附件: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6月26日
附件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董事包括:执行董事、职工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每年制定董事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
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绩效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予以披露。
第二章薪酬管理
第五条执行董事兼任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标准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执行。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
第六条职工董事兼任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标准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中小股东单位推荐的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按照其领取报酬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与考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执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按规定领取工作补贴或年度基本报酬和会议津贴,除此外,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其他收入。
第九条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条公司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总额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公司对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每年根据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和工资总额管理要求,统筹考虑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做出当年预算安排,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第三章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董事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确定后,公司根据核定的董事薪酬标准进行清算。已发薪酬低于核定水平的,剩余金额在清算后一次性兑现;已发薪酬超过核定标准的,须追索扣回超发金额。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违反董事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存在过错,或者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以及其他情形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扣减、取消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可持续发展资金留存需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盈利增长情况,建议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840,294,397.59元,扣除按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511,927,581.23元,支付永续债利息323,191,768.59元后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05,175,047.77元,对于此部分可供分配利润以公司完成A股定增发行后的总股本44,240,183,243股为计算基数,按照每股3.12分(含税)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以现金方式共计分配人民币1,380,293,717.18元(含税),本公司本年度未进行股份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1,380,293,717.18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5.0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公告,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通过邀请竞争性采购方式选聘2025-2027年度审计机构,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2025年度审计服务。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会计信息和对外披露信息质量,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维护和巩固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约情况,拟建议如下:
2026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按照A+H两地上市监管机构要求,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审阅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与2025年保持一致,为人民币1,297万元。公司将继续加强审计机构管理,提升审计服务质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公告,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管控对外担保业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开展,本着审慎原则编制了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为605.87亿元,计划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建议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范围内和计划有效期内,决定公司每笔对外担保的金额、期限、种类等具体事宜,审批公司及子公司对参股公司(不含房地产企业对客户提供的按揭贷款担保)的具体担保业务;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年度计划额度内调剂使用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计划额度。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详见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发挥债券直接融资功能,充分利用当前低利率市场环境,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发行一种或若干种类的公司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债券)。为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提升发行效率,拟向股东会申请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主要要素
(一)发行主体。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二)发行规模。
1.新增债券发行计划。
经所属子公司申报及汇总审核,初步制定2026年度债券发行计划,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共计划新增发行债券170亿元。
2.存量续发计划。
上述债券发行计划以2026年自然年计算,而本次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止(预计覆盖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到期应续发债券为103.82亿元,拟计划全部续发。
3.建议授权规模。
综上,2026年全年新增债券发行计划170亿元,授权期内存量债券接续计划103.82亿元,共计273.82亿元。考虑2027年5月前预留一定额度以备不时之需,本次申请授权的境内外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含)人民币350亿元。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发行方式。
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四)发行对象。
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外合格投资者。
(五)期限与品种。
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A股或H股公司债券、可续期债券、企业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中票、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且每种债券品种的发行规模不超过公司根据国家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可发行的该类债券的限额。
(六)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偿还到期债券、金融机构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等用途。
(七)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获得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止。如果公司已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
亦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二、授权事项
(一)提请股东会同意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不超过(含)人民币350亿元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债券的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募集资金运用、上市及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发行债券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为下属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必要的担保,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在公司已就发行债券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3.根据境内相关监管机构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签署及发布/派发与发行债券有关的公告和通函,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或批准程序(如需);
4.依据境内相关监管机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与发行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5.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的债券上市或回购等相关事宜(如需);
6.在公司总体债券发行计划内,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等各发行主体发债额度预算及品种予以统一调剂;
7.办理其他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以及签署所有所需文件。
(二)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授权后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为发行债券的授权人士(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代表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上述(一)下的授权及相关发行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报告事项一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工作要求,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与行业形势,公司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践行公司战略,系统性推进创新驱动、绿色低碳、数字智慧、共享融合四大转型,公司经营保持稳中有进、向新向优的发展态势。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报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报告事项二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按时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加现场考察,并按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独立客观审议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各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报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报告事项三
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各位股东: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在公司任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约定花红(绩效薪金)、住房津贴(公司为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退休金计划供款(公司为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组成。其中,约定花红(绩效薪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约定花红(绩效薪金)总额的50%。具体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薪酬结构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约定花红(绩效工资)、住房津贴(公司为个人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退休金计划供款(公司为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组成。其中,绩效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的50%。具体根据公司总部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止付追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存在过错,或者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以及其他情形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扣减、取消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等。
五、其他说明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经合法程序修改的薪酬管理办法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最新的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公司高管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向股东会进行报告说明。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