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鸿富瀚: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68 人调 整为66 人;
2.本次调整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25.5000 万股 调整为34.8224 万股;
3.本次调整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77.69 元/股 调整为55.13 元/股;
4.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 调整符合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4 月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审议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6 年4 月15 日至2026 年4 月24 日期间,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 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 年4 月27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1)。
4.2026 年5 月7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5.2026 年6 月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确定授予相 关事项。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 格的调整情况说明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2.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8 人调整为66 人,拟授予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5000 万股调整为24.9000 万股。
(二)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6 年5 月7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89,660,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4 股,不送红股;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账户股份数量)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0.5977366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账户股份数量) 折算的每股转增数量为0.3984911 股。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5 月29 日完成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调整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_{0} times(1+n)=24.9000 万股 times(1+0.3984911)=34.8224 万股]
其中: (Q_{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 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24.9000 万股调 整为34.8224 万股。
说明:以上计算数据保留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6 年5 月7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89,660,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4 股,不送红股;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账户股份数量)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0.5977366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账户股份数量) 折算的每股转增数量为0.3984911 股。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5 月29 日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_{0} div(1+n)]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
(4)派息
[P=P-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 (P=(P_{0}-V) div(1+n))
[=(77.69-0.5977366) div(1+0.3984911)=55.13 元/股。]
故本次调整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77.69 元/股
调整为55.13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 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 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鸿富瀚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鸿富瀚及本次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符合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鸿富瀚尚需按照《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本次授予的登记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