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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导读:华体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体科技股票代码:

603679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健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苇坑胡同

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

2026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体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体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声明 ...... 13

第一节释义

华体科技、上市公司、公司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健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报告书/本报告书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罗健
性别
身份证号码5106221979********
国籍中国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苇坑胡同35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苇坑胡同35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了持有华体科技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及未来发展的认可,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王绍蓉女士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9,772,7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健承诺:自本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受让取得的公司股份,亦不通过任何方式委托他人减持、变相减持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26年6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王绍蓉女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9,772,742股,本次受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50%,转让价格为15.05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47,079,767.10元。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罗健009,772,7425.5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主体甲方(转让方):王绍蓉乙方(受让方):罗健

(二)转让方案

甲方同意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华体科技(603679)之部分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甲方拟转让的上述华体科技之股份。

、转让股数、每股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款1)转让股数:甲方拟转让股份数为9,772,742.00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即总股本

5.5%股份。2)每股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05元/股。

3)股份转让款:双方同意按照前述转让股数与每股转让价格确定实际转让款,即人民币147,079,767.10元。

2.付款安排

2.1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的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付款节点支付比例转让价款(元)
协议签署并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30%44,123,930.13
取得上交所合规性确认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40%58,831,906.84
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30%44,123,930.13

1)本协议签署并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30%,即人民币44,123,930.13元。

2)本次交易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通过并取得确认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40%,即人民币58,831,906.84元。

3)本次交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付清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44,123,930.13元。

2.2乙方承诺,自交割日次日起的12个月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其基于本协议安排所取得上市公司全部或部分标的股份。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乙方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有关减持的相关规定。

2.3双方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对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治理规则进行任何调整。

(三)交割和过渡期安排

、双方应在本次交易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之日且受让方已支付完成前两期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交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申请。

2、标的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时视为完成交割,标的

股份完成该等登记的当日为股份交割日。

、为履行标的股份的相关交割手续,双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标的股份的交割。

4、双方同意,受让方自交割后即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取得了相应标的股份的所有权及其所附带的权利,享有公司章程和适用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5、双方同意,于过渡期间内,双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对双方及上市公司等相关主体的有关行为规范和要求,履行股份转让、上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9,772,742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止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体科技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健日期:2026年6月9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
股票简称华体科技股票代码6036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罗健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苇坑胡同35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数量:9,772,742股持股比例:5.50%变动数量:9,772,742股变动比例:增加了5.5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健日期:2026年6月9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