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长江能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供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计划在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障日常经营所需前提下合理使用,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投资方向 |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国泰君安期货私客优享5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000 | 3%-4% | 365天 | 固定收益 |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实施有效期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内有效,单次单笔投资理财产品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事项。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年6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6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报及风险变动的全过程。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作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当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