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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能科: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导读:长江能科: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 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 责相适应的津贴,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 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2、外部董事:除股东会另行作出决议外,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 津贴,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因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 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内部董事: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 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百分之五十。除股东会另行作出决议外,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 津贴:

1、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按公司有关薪酬福利制度并根据内部董 事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 定;

2、绩效薪酬:由日常绩效工资及年终绩效工资组成;董事的日常绩效考核 可以根据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过程考核跟踪,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终进行总 体考核,其中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董事中 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 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其教育背景、从业经 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

2、绩效薪酬:由日常绩效工资及年终绩效工资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 绩效考核可以根据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过程考核跟踪,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 终进行总体考核,其中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 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 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4、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 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三、审议程序

1、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该 议案委员全部回避,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关于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该议案董事全部回避,直接提交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四、其他规定

1、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与日常绩效薪酬按月发放;独立 董事津贴按年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根据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预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 要依据。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5、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 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若出现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 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等情形,公司将根据情节轻 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 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备查文件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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