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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能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长江能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6 月4 日以书面、电子方式发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临时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长江三星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 人。

董事屈撑囤因工作安排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 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江三星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49)。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 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5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审议,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5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建春、刘家诚、王洪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为3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 确保公司正常经营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在 2026 年7 月1 日至2027 年6 月30 日期间,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三 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6-05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 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子项目“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以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建设地点由“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56 号3 幢701 室”调整为“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12 号铁北红山国际社区A 地块项 目1 幢6 层603、604 室”,实施方式由“购买物业”调整为“租赁物业”,同时 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的募集资金总投资金额不变。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3)。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 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三 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 年5 月18 日实施完毕,以14,258 万股 为基数,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 股,共计 转增5,703.20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4,258.00 万股增至19,961.20 万股,公司 注册资本由14,258.00 万元增至19,961.20 万元。根据上述相关情况,董事会拟 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到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全部办理 完毕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拟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6 年6 月25 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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