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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材料

导读:东方创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材料

二○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事程序各位股东: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会相关事宜。

二、在股权登记日(以本次股东会召开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享有表决权;公司董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三、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应认真履行法律义务,遵守议事程序,共同维护股东会秩序,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对扰乱会议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未经允许,本次股东会禁止录音、录像、直播。

五、本次股东会将安排合理时间供股东提问,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就股东会涉及的议案内容提出相关问题,公司董事长对于股东的提问,可指定有关人员做出针对性的回答。

六、为确保计票正确,公司将利用计算机软件“股东会表决程序”进行计票。请股东在所列议案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若有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本次投票为记名投票。股东表决后需在表决票后面签名。

七、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二、三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八涉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十五涉及修订《公司章程》,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十七和议案十八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表决权数分别计算之和应等于或小于该股东在该投票项享有的累积有效表决权数,表决方法详见表决票后附的《表决说明》。

八、表决完毕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如股东未提交表决票或提交的表决票为废票的,则均视为该股东弃权。

九、请股东仔细阅读表决说明。计票时,本次股东会将推选二名股东代表,监督计票全过程,并由工作人员宣布表决结果,计票工作由律师进行见证。

十、表决统计基数为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领取表决票所记录的股份数,表决结果在股东会上现场宣布。

十一、股东会结束前,由律师宣读对股东会的整个程序合法性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

日下午2: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A座26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谭明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宣读《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事程序》

(二)审议议案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人:谭明
议案二: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三: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苏高新商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人:党晔
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报告人:党晔
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人:谭明
议案七:关于2026年度经营者(董事)薪酬考核方案……………………………报告人:谭明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九: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十: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十一: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报告人:谭明
议案十二:关于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议案………………………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十三: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十四: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十六:关于续聘2026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十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十八: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报告人:陈乃轶

(三)报告事项: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人:陈子雷、胡列类、陈贵

五、股东提问

六、投票表决

七、计票

八、宣读表决结果

九、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宣布大会结束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谭明先生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国际地缘政治动荡持续蔓延,面对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全球供应链加速重构趋势明显等不利局面,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班子,坚定战略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在各投资企业及全体员工共同不懈努力下,公司整体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

一、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归母净资产为77.79亿元,同比增加3.04%,净资产规模有所增长。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0.4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

6.73%;实现归母净利润

2.0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36%;净资产收益率为2.64%,同比减少0.27个百分点。

二、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主要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2024年度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修订公司章程、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等多项内控制度等重要事项,并对公司的年度经营方针、定期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履行审议决策职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全年披露定期报告4份,各类临时公告52份,组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次临时股东会及

次业绩说明会,确保公司治理规范透明。

(二)公司重要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1)2025年度重要事项及其进展

、股权激励工作

2025年度,公司完成了2次《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合计回购5,855,008股并注销。截至2025年10月24日,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投资者互动

2025年5月20日和2025年11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和“2025年半年度暨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独立董事与投资者分别就公司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和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及业绩情况及公司后续发展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沟通。

、制度修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细则、指引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制订《舆情管理制度》、《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制度》、《信披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议案;其中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的事项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股份无偿转让

2025年4月9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的通知:东方国际集团与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实集团”)签署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无偿划转协议》,上海上实集团将其持有的东方创业23,00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东方国际集团,占东方创业总股本的2.62%。2025年7月3日,公司收到东方国际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5、公司股份回购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计划股份回购总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2025年

月21日)不超过3个月,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1.62元/股。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至2026年

日止,即股份回购期限为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5月13日止。除上述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2026年5月13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39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回购最高价格

8.8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6.96元/股,回购均价

7.9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016.26万元,其中使用自有资金7,016.61万元,回购专项贷款1,999.65万元。2026年5月15日,上述已实际回购股份已全部注销。

)公司投资项目进展

1、埃塞俄比亚服装加工基地项目

2025年,埃塞工厂完成毛衫订单生产标准件

万件,实现营收1,796.38万元人民币,亏损2,468.78万元人民币。工厂运营管理质量稳步提升,较2024年同期减亏

万元。

尽管依然受美国暂停埃塞俄比亚AGOA优惠国待遇、埃塞国内通货膨胀及物流成本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从强化战略执行、市场开拓和提质增效三方面入手,推动工厂经营状况持续改善。

2、参股苏州高新项目

2021年

月公司出资

1.62亿元参股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公司作为苏州高新持股3%的股东,派出董事一名。

苏州高新近年来经营业绩总体平稳,公司已累计确认投资收益2,349万元;2025年公司收到苏州高新62万元红利款,累计收到红利款697万元。

、参股华安证券项目

截至2026年3月,公司持有华安证券股份数量为2.26亿股,持股比例4.50%,目前是华

安证券的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由4.90%下降至4.50%,主要原因是因华安证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进行了换股,同时公司于2026年1月减持400万股华安证券股票所致华安证券近年来经营情况稳定,上市以来连续多年向股东分红,其中2025年分别收到年度现金分红2,303万元和中期分红

万元,自投资以来累计收到现金分红约33,253万元。

4、参股民生证券项目2024年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与集团共同以各自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作价,向国联证券认购其新增发行的A股股份。公司取得3,093.22万股国联证券(现已更名国联民生)股份。

除资本运作加速落地之外,民生证券近年来经营情况相对稳定。在本次与国联民生换股之前,民生证券连续多年现金分红,公司2025年收到现金分红

万元,累计收到现金分红1,070万元。

、参股华福证券项目2024年11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华福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的增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本次交易已完成,公司取得2,504.13万股华福证券股权。自公司入股后,华福证券经营情况稳定,2025年公司收到华福证券现金分红179.50万元。

三、利润分配情况2025年全年,公司坚持以继续提高投资者回报为核心,持续实施了年度和中期现金分红,切实落实股东现金回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和中期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7月14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4,908,636.54元(含税)。2025年

日公司实施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285,551.15元(含税)。2025全年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0194187.69元(含税)。

四、履行社会责任

东方创业始终肩负上市公司的责任和担当,秉持着“至诚守信、守正创新、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服务客户、培养员工、回馈社会,不断促进自身、客户、员工、股东的共同进步,

为社会及各相关方创造更多价值。

2025年,公司围绕合规治理、创新驱动、社会贡献、绿色发展等方面践行社会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在社会责任方面,公司主动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与产业优势,助力乡村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提升。202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向M50非遗助残公益基地项目搭建捐款

万元。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建立健全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助力乡村基础设施改善、产业发展和民生提升。

在员工权益方面,公司将员工权益纳入发展战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完善内部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多元平等雇佣与集体协商机制,持续提升员工福利水平与组织凝聚力;通过民主协商与职工代表大会机制,识别并有效应对员工权益相关风险。

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发展战略,通过优化业务布局,推动产品多元化与市场拓展,提升供应链韧性。同时,积极引入绿色技术与管理创新,推进节能降耗与资源高效利用,持续增强在全球产业链中的低碳竞争力。

未来,公司将持续推动ESG体系建设与能力提升,深化多元履责实践,加强与各利益相关方合作,努力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良性互哺,促进多方共赢。

五、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5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了两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就修订《东方创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事项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进行了审议。

2、2025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5年度定期报告(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中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信息、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3、2025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共计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就修订《东方创业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调整独立董事津贴、2025年法定代表人薪酬方案及考核、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调整回购价格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六、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均严格行使和执行了股东会赋予的各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召开了5次现场会议和5次通讯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能,认真审阅并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担保、东方国际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子公司出售船舶等重大事项,发挥了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作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

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对关联交易、担保、东方国际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子公司出售船舶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与论证,并发表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通知的要求,认真执行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基本达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工作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环境。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2025年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及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相关监事会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对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持续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评估报告;2025年12月10日,公司本部及部分下属子公司和集团财务公司共同进行了2025年第一次资金流动性压力测试,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本次压力测试远程管理现场并进行了见证。

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

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需优化完善内控体系。进一步优化内控体系形成内控体系搭建思路,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继续做好常规风险管理,提升合规经营能力,通过完善各类格式合同来控制业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事项。

八、2026年工作重点

(一)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2026年,公司将持续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严格规范信息披露相关工作;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措施切实维护公司价值与股东权益。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企业形象展示,推动市场充分认知公司价值,进一步健全投资者长效回报机制,实现企业与全体股东的价值共创、利益共享。

(二)强化全球供应链布局,筑牢长期发展核心竞争力2026年,公司将继续打造核心竞争力,加快全球化网络布局,夯实长期发展韧性。坚持稳定、自主、可控原则,健全供应链保障体系。充分发挥“自有工厂+集成工厂”“国内工厂+海外工厂”多模式协同优势,在扩大海外供应链产能的基础上,以国内供应链为支撑,稳步构建覆盖国内、东南亚、非洲的全球供应链布局,打造快速响应、弹性可控、安全稳定的供应链体系,高效适配多样化订单需求,全面提升市场接单与履约保障能力。

(三)强化风险管控及制度完善,持续提升内控治理效能公司将持续强化内控体系建设,结合近年来发生的风险事项,进一步梳理、修订、完善全业务链条的制度,推动制度设计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市场竞争环境及整体风险水平相匹配;并按照“分步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推进各业务板块内部控制体系标准化、系统化建设,强化流程管控、节点管控与责任管控。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整改和持续优化提升,巩固内控执行成效,压实内控执行责任,切实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合规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先生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结合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如下:涉及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购销金额不超过

9.5

亿元,托管承包费用金额不超过0.05亿元,租赁金额不超过0.9亿元,服务费金额不超过0.5亿元;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不超过94.81亿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利息)合计不超过38.90亿元,中间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每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议案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前次)预计金额(万元)2025年度(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80,0002,967.13日常关联购销业务量有所减少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托管承包事项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600315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租赁事项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9,0001,711.13日常租赁业务量有所减少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服务费用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12,0003,971.14日常关联的服务业务量有所减少

议案二

(二)2025年度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相关的金融服务情况

1.存款业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每日最高存款限额存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940,858.81活期0.1%-0.7%;通知及定期1%-2.75%人民币247,596.075,002,534.165,012,970.72237,159.51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0.05%-4%美元82,219.392,018,616.752,040,266.7760,569.37
合计///329,815.467,021,150.917,053,237.49297,728.88

注:原始币种为美元的,按2025年12月31日的美元结算汇率7.0288,换算成人民币金额。

2.贷款业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73,000.002.11%-3.15%人民币短期16,304.4262,403.6248,210.7930,497.25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14,057.604.6%-5.2%美元2,875.365,559.208,434.56-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4,438.002.55%-3.99%人民币长期1,805.040520.001,285.04
合计///20,984.8267,962.8257,165.3531,782.29

注:原始币种为美元的,按2025年12月31日的美元结算汇率7.0288,换算成人民币金额。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业务类型总额实际发生额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委托贷款74.5574.55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委托贷款3,430.053,430.05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委托贷款手续费7.597.59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即期结售汇1,169,421.731,169,421.73

注:原始币种为美元的,按2025年12月31日的美元结算汇率7.0288,换算成人民币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购销总额不超过95,000万元。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托管承包事项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托管承包费用总额不超过

万元。

3、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租赁事项因日常生产经营和办公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承租和出租总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服务费用因日常生产经营和办公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服务费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东方国际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0,293,874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在2026年度预计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受托管理资产、承租支付租金、服务费用的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关联股东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需回避表决。

(四)预计2026年度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为东方创业及各附属企业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本外币金融服务,协议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期限三年。新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及各附属企业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2026年度额度为不超过189.63/2=94.81亿元)

2、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各附属企业提供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及票据贴现业务余额(含利息)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2026年度额度为不超过77.79/2=38.90亿元)

、其他金融业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各附属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类业务、外汇业务、清算业务、咨询顾问类等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每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贷款条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任何第三方发放贷款的条件,也不会高于其他商业银行向公司发放贷款的条件,并给予公司优于其他第三方的权利。财务公司向公司吸收存款的条件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第三方吸收存款的条件,也不会低于其他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条件,且公司并无任何强制性义务须将其自有资金存款至财务公司。

公司2025年度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交易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主营业务经营和代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和轻纺、服装行业的国外工程承包业务、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承办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产权经纪,自有房屋租赁。

2026年3月底,东方国际集团的总资产6,080,921.21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1,979,912.88万元,负债3,372,941.58万元,2026年1-3月的营业收入1,780,443.14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29,705.11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底,东方国际集团的总资产6,078,284.35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1,982,536.89万元,负债3,363,537.52万元,2025年1-12月的营业收入7,374,973.53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87,637.26万元(未经审计)。

2、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底,财务公司的总资产1,081,280.17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127,019.39万元,负债954,260.78万元,2025年1-12月的营业收入19,106.41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拨备前)8,052.11万元(审计数)。2026年

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969,284.85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124,206.22万元,负债845,078.62万元,2026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4,100.98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2,356.22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控股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持有公司450,293,874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在2026年度预计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关联股东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需回避表决。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受托管理资产、支付收取租金、服务费用、接受金融服务等,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费用,对上市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

利润无重大影响,也不构成较大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商贸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先生各位股东: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结合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6年和公司参股子公司暨关联方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之间的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6,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9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议案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前次)预计金额(万元)2025年度(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商贸公司36,70035,864.34不适用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参股子公司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6,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9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宋才俊先生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22U7U659,注册地、办公地:苏州高新区天都商业广场

幢1104-1108,法定代表人:何冠霖,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控股股东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小食杂;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保健食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等。

2025年

月底,商贸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3,126.05万元,总负债81,999.96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126.09万元。2025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47,249.91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4.12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宋才俊先生在商贸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参股子公司商贸公司之间,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6,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9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发生服务费用等,系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费用,对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无重大影响,也不构成较大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人:党晔先生各位股东: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方国际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07,249,276.79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详请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元(含税)。截止2026年

日,公司总股本为871,915,557股,其中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利润分配,故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396,900股后,公司拟按股本总数860,518,657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0,236,305.99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85,521,857.14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5,285,551.1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42.24%。如在该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回购注销等其他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报告人:党晔先生各位股东: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下限。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上下限

1.上限: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2.下限: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报告

报告人:谭明先生

各位股东: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和《2025年法定代表人薪酬考核方案》的相关规定,经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考核,并经2026年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作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绩效薪考核情况

(一)考核内容包含基本经济指标(分类分档分阶段每年核准设定)+力争经济指标+重点工作。根据考核项目、内容、指标及权重,基于公司战略规划目标、综合改革任务、公司的考核目标以及相关要求,加大对主业利润、资产负债率、控亏扭亏、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毛利费用率、亏损及低效业务清理等考核力度。

(二)评分口径

1、未完成经济指标(基本经济指标、重点工作中的经济指标)的评分口径,按单项经济指标完成率计分。

2、未完成力争经济指标的评分口径,按单项经济指标实际超额完成率得相应分值。

、未完成定性指标的评分口径按基础管理工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三)考核结果

2024年度资产经营责任书考核得分

71.01分,党建责任书考评分

97.26分,综合考核得分为76.3分。根据考核得分,结合《2024年度法定代表人薪酬分配考核管理实施细则》《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等规定发放董事的年度绩效薪。

二、2025年度薪酬情况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谭明董事长92.35
党晔董事、总经理90.53
曾玮董事无行政职务的外部董事不领薪酬
张鹏翼董事58.08
金伟董事、副总经理66.71
宋才俊董事无行政职务的外部董事不领薪酬
合计/307.67/

上述现任董事中: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取得薪酬,按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领取薪酬。其他无行政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上表所列2025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现任董事,其薪酬由2025年年度基础收入和2024年年度绩效薪构成。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关于2026年度经营者(董事)薪酬考核方案

报告人:谭明先生

各位股东: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经营者(董事)薪酬考核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考核,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主要内容

、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的独董津贴为税前12万元/年;

)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取得薪酬,按其所担任行政职务相应的经理层成员的标准领取薪酬。

2、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薪酬支付方式为: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不与当期业绩挂钩;绩效薪采取

递延支付。

四、其他说明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薪酬,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薪酬中的绩效年薪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在次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定后发放完毕。

上述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先生各位股东:

为提高公司再融资事项审议效率,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提交议案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如下: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六)决议的有效期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

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本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先生

各位股东:

为支持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及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2026年计划提供人民币担保总额不超过38,349.8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93%,均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因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经贸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国际合作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东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上述几家公司的担保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提交议案如下:

一、公司子公司拟提供的对外担保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经贸国际货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货运”)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经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物流”)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国际合作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合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686.28万元的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松医疗”)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贸国际贸易”)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预计担保总额度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可内部调剂使用担保总额度。其中,

在内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详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上海经贸国际货运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经贸物流有限公司10090.6203000.04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国际合作进出口有限公司10087.490686.280.09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165.973,0003,0000.39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以上授权融资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附: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经贸物流成立于2000年09月14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

号楼东,法定代表人:邓煜晖,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是经贸货运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区内仓储业务(危险品除外),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进出口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保税商品展示,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品、化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母婴用品、服装、灯具、电子产品、数控机床的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50.08万元、负债为331.9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31.91万元、净资产为818.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86%,2025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450.75万元,净利润为243.58万元。2026年

日的总资产为9,179.57万元、负债为8,318.3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318.30万元,净资产861.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62%,2026年1-4月的营业收入为99.02万元,净利润为

43.10万元(未经审计)。

(2)国合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9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18-322号2205-06室,法定代表人:李敏,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流通。许可项目:食品流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经营和代理除国家规定以外的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162.24万元、负债为1,800.3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800.36万元、净资产为361.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26%,2025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5,580.77万元,净利润为-0.48万元。

2026年4月30日的总资产为2,192.35万元、负债为1,918.0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918.01万元,净资产

274.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7.49%,2026年1-4月的营业收入为1,508.27万元,净利润为-87.42万元(未经审计)。

(3)东贸国际贸易成立于2002年05月14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353号六层613部位,法定代表人:庞继全,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区内以汽车、汽车零配件及建筑机械为主的分拨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及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贸易咨询服务,仓储业务(除危险品),区内商品展示,国内货运代理,陆路国际货运代理,货物装卸,商务咨询,会展会务服务,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械的销售。

2025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60.99万元、负债为3440.7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440.73万元、净资产为-1379.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6.95%,2025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2130.17万元,净利润为-549.31万元。

2026年4月30日的总资产为2033.22万元、负债为3374.5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374.57万元,净资产-1341.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5.97%,2026年1-4月的营业收入为395.38万元,净利润为38.39万元(未经审计)。

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先生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和经营风险,根据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2.3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按2026年4月30日美元结算汇率6.8628计算,约合人民币84.80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00%。本次外汇套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现提交议案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和经营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2.3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按2026年

日美元结算汇率

6.8628计算,约合人民币

84.80亿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真实的国际贸易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交易金额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英镑等。

3、根据业务需求量,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

12.3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上述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交易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

12.36亿美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为5%,保证金主要以银行免担保综合授信进行结算。

4、授权: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层相关人员在以上额度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及结售汇账期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以上业务组合。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外汇期权是通过支付/收取一定期权费,获得可以使用执行价格进行交割的权利/义务。外汇掉期是在前后不同日期,进行两次交换人民币与外币。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卖出同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买进同货币的远期外汇。将一笔即期和一笔反向远期业务合在一起,来达到规避远期汇率风险,提前锁定成本收益的目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层相关人员在以上额度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

12.36亿美元。

二、审议程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

12.3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按2026年4月30日美元结算汇率6.8628计算,约合人民币84.80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00%。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1、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主要是以外币进行结算。2025年以来,美元等货币的汇率波动加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无法完全覆盖业务产生的风险敞口,汇率的波动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在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发生非自愿的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较为复杂,专业性较高,可能会因相关人员误操作而产生一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配备了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根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严格按照《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规定进行操作,控制好业务风险。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套利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真实的国际贸易业务为基础,依托具体经营业务,采取套期保值的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工具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报告人:谭明先生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议给予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2万元(税前),按月平均发放。本议案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议案已经2026年

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2026年

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关于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先生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三)保险期限:12个月;

(四)赔偿限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

(五)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六)具体条款:以正式签署的责任保险合同为准。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理室办理责任保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被保险人员、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二)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在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按需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

(五)处理与本保险相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先生各位股东:

为规范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与公司经营业绩及履职尽责相匹配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公司拟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先生

各位股东:

为规范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履职、工作交接、信息保密、后续义务及责任约束等相关事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公司拟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先生

各位股东: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7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28,18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5,228,18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877,143,473股减少至871,915,557股(详见临2025-037号公告)。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的A股股票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方案详见临2025-040号公告)。截止2026年5月13日,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11,396,900股(实际回购金额9,016.26万元)并于2026年

日全部注销,公司总股本由871,915,557股减少至860,518,657股(详见临2026-020号公告)。据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捌亿柒仟柒佰壹拾肆万叁仟柒佰叁拾柒元。(877,143,737(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捌亿陆仟零伍拾壹万捌仟陆佰伍拾柒元。(860,518,657)
第二十一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877,143,737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完成了626,828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77,143,737股。上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860,518,657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完成了11,396,900股的股份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60,518,657股。上述事项发生后,发起人的持股明细如下:东方国际(集团)

议案十五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述事项发生后,发起人的持股明细如下: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27,293,874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48.71%;……有限公司持有450,293,874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52.33%;……
第二十二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877,143,73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860,518,65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二十七条(四)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或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四)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或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

注:2025年7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00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东方国际集团(详见临2025-032号公告)。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关于续聘2026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先生各位股东:

公司2025年度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经2026年

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2026年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建议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现提交议案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号东方广场东

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黄文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人。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亿元)。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三)诚信记录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毕马威华振承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刘若玲女士,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若玲女士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若玲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盛先生,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盛先生201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盛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洁女士,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洁女士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洁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二)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并与审计机构协商后,建议在2026年度在公司审计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255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2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

万元)。2025年度审计总费用仍在结算中,预计公司向毕马威华振支付审计总费用不超过合计255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先生各位股东: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东方国际党干字【2026】

号文),提名谭明先生、党晔先生、曾玮女士、张鹏翼先生和金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股东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宋才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2026年

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及2026年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日附:候选董事简历

谭明先生出生于1971年12月,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上海三枪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事业部总经理,上海纺织集团(非洲)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

任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针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东方创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利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党晔先生出生于1983年2月,大学学历,曾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上海纺织集团(非洲)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纺织时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创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曾玮女士出生于1973年

月,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曾任上海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国际棉花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纺投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纺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上海纺织时尚定制服饰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张鹏翼先生出生于1985年

月,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曾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助理主管、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上海康健进出口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金伟先生出生于1968年

月,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助理经济师。曾任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利泰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玖博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经贸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东方国际创业浦东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东创嘉利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富井制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才俊先生出生于1980年11月,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企业管理学专业,中级经济师。曾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先生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九条和《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公司建议并提名胡列类女士、陈贵先生、陈南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及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附: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胡列类女士出生于1975年

月,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DBA(工商管理博士)、芝加哥大学Booth商学院MBA,曾任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总裁助理兼CFO、副总裁兼CFO,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CFO、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CEO,SGInvestmentAmerica公司及ICONAircraft公司的董事兼总裁,张家口原轼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万途友帮(上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兼CFO,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K0111)独立非执行董事,天臣医疗(688013)独立董

事及公司独立董事。

陈贵先生出生于1978年

月,法学硕士,工商管理博士,执业律师。曾先后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区金融办以及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任北京安杰世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建中央法制委委员,上海市第十三、十四届政协委员,浦东工商联副会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及上海仲裁委仲裁员,兼任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金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

陈南梁先生出生于1962年

月,纺织工程博士。曾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系主任、院长,东华大学副校长,兼任中国产业用纺织协会副会长、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经编分会会长、中国纺织工程学会产业用纺织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纺织教育学会副会长。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陈子雷

我作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子雷先生出生于1966年12月,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东京国际大学国际交流研究所研究员,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日本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民主促进会上海市委员会市委委员、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分会会长、海南省发改委沪琼合作专家顾问、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日本学会会长、上海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上海市社联委员及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我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会议名称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董事会101050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420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2000/
会议名称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61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000/

(二)2025年度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1.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我对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2025年法定代表人薪酬考核方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与审议,并发表了专业的意见。我认为:(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是严格按照《2024年度经营者薪酬考核方案》执行的;(2)因激励对象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2025年度我对修订《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发表了专业的意见。

3.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对公司2024年年报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监督,与负责年审的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2024年度董事会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初稿)》《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对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以及2025年定期报告(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等重要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并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讨论。此外,我还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内审内控和主要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

4.我参与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商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讨论,并听取了公司经营层的说明。

报告期内,我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对公司关联交易、担保、东方国际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

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现场考察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前往公司现场,通过与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展开会谈、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以及会计师保持沟通。我们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走访公司或下属公司深入了解其日常经营管理状况,并从外贸政策、贸易业务等多个层面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我于2025年

月前往柬埔寨、孟加拉,实地考察公司在当地设立的工厂。期间,我详细了解了境外工厂的订单承接情况、生产运营状况、财务管理情况,以及当地的投资、外汇、税收等政策,并对工厂提升生产效率、拓展接单品类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2025年

日,我参加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的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零距离进行沟通。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和汇报,对我们提出的疑问能够及时进行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有效地配合了我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度,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分别就以下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商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2025年度在公司审计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255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2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采用剩余股利政策,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

1.2024年度分红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877,143,7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4,908,636.54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46,541,299.09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7.76%。公司已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本次分红派息。

2.2025年中期分红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2025年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871,91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2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285,551.15元(含税),占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4.05%,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69%。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0日完成本次分红派息。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分红增加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维护了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了投资者持股信心。我认为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依托公司内控体系搭建完善公司制度、组织架构和管控流程,形成第一道业务、第二道职能部门、第三道内审的内控一体化的综合管理体系,

建立事前业务评审、事中协同跟进、事后风险处理的工作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基础管理,不断提高内控意识,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继续通过“制度+技术”的方式,强化风险把控,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要求公司不断提升企业风控水平,主动树立管控意识,尽可能减少风险敞口。同时加强企业资金管理,健全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推动公司管理规范高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我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6年,我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和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并尽量多安排时间进行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以便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陈子雷2026年6月18日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胡列类

我作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列类女士出生于1975年

月,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DBA(工商管理博士)、芝加哥大学Booth商学院MBA,曾任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总裁助理兼CFO、副总裁兼CFO,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CFO、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CEO,SGInvestmentAmerica公司及ICONAircraft公司的董事兼总裁,张家口原轼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万途友帮(上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兼CFO,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K0111)独立非执行董事,天臣医疗(688013)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我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会议名称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董事会101050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61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000/
股东会33000/

(二)2025年度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我对公司2024年年报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监督,与负责年审的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2024年度董事会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初稿)》《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对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以及2025年定期报告(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等重要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并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讨论。此外,我还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内审内控和主要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

2.我参与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商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讨论,并听取了公司经营层的说明。

报告期内,我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对公司关联交易、担保、东方国际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专业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前往公司现场,通过与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展开会谈、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及会计师保持沟通。我们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走访公司或下属公司深入了解其日常经营管理状况,并从财务和内控合规等方面对公司未来发展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和汇报,对我们提出的疑问能够及时进行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有效地配合了我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分别就以下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商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2025年度在公司审计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

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

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在专业性方面,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采用剩余股利政策,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

1.2024年度分红

2025年

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877,143,7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4,908,636.54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46,541,299.09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7.76%。公司已于2025年

日完成本次分红派息。

2.2025年中期分红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2025年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871,91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2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285,551.15元(含税),占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05%,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69%。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0日完成本次分红派息。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分红增加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维护了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了投资者持股信心。我认为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依托公司内控体系搭建完善公司制度、组织架构和管控流程,形成第一道业务、第二道职能部门、第三道内审的内控一体化的综合管理体系,建立事前业务评审、事中协同跟进、事后风险处理的工作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基础管理,不断提高内控意识,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继续通过“制度+技术”的方式,强化风险把控,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要求公司不断提升企业风控水平,主动树立管控意识,尽可能减少风险敞口。同时加强企业资金管理,健全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推动公司管理规范高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我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6年,我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和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并尽量多安排时间进行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以便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胡列类2026年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陈贵我作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陈贵先生1978年9月出生,法学硕士,工商管理博士,执业律师。曾先后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区金融办以及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任北京安杰世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建中央法制委委员,上海市第十三、十四届政协委员,浦东工商联副会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及上海仲裁委仲裁员,兼任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金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我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会议名称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董事会101050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420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2000/
会议名称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61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000/
股东会33000/

(二)2025年度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我对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2025年法定代表人薪酬考核方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等事项进行了审核与审议,并发表了专业的意见。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2025年度我对修订《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发表了专业的意见。

3.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对公司2024年年报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监督,与负责年审的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2024年度董事会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初稿)》《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对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以及2025年定期报告(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等重要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并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讨论。此外,我还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内审内控和主要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

4.我参与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商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讨论,并听取了公司经营层的说明。

报告期内,我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发挥专业优势,对公司关联交易、担保、东方国际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现场考察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前往公司现场,通过与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展开会谈、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以及会计师保持沟通。我们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走访公司或下属公司深入了解其日常经营管理状况,并从贸易合规与风控等方面对公司未来发展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我于2025年

月前往柬埔寨、孟加拉,实地考察公司在当地设立的工厂。期间,我详细了解了境外工厂的订单承接情况、生产运营状况、财务管理情况,以及当地的投资、外汇、税收等政策,并对工厂相关制度及用工合规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2025年

日,我参加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的2025年半年度暨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零距离进行沟通。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和汇报,对我们提出的疑问能够及时进行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有效地配合了我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度,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分别就以下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商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2025年度在公司审计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255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2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

过40万元)。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采用剩余股利政策,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

1.2024年度分红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877,143,7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4,908,636.54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46,541,299.09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7.76%。公司已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本次分红派息。

2.2025年中期分红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871,91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2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285,551.15元(含税),占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05%,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1.69%。公司已于2025年

日完成本次分红派息。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分红增加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维护了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了投资者持股信心。我认为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依托公司内控体系搭建完善公司制度、组织架构和管控流程,形成第一道业务、第二道职能部门、第三道内审的内控一体化的综合管理体系,建立事前业务评审、事中协同跟进、事后风险处理的工作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基础管理,不断提高内控意识,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

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继续通过“制度+技术”的方式,强化风险把控,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要求公司不断提升企业风控水平,主动树立管控意识,尽可能减少风险敞口。同时加强企业资金管理,健全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推动公司管理规范高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6年,我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和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并尽量多安排时间进行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以便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陈贵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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