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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关于董事退休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导读:*ST中岩:关于董事退休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退休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退休离任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化 岩土”)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宋伟民先生继续在公司下 属公司任职,刘忠池先生不在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将按照《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妥所有移 交手续。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 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宋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289,737 股、刘忠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803,393 股,宋伟 民先生、刘忠池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离任后 的相关规定。

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将继续履行其在资产重组时所作 承诺:

承 诺 事 由

承诺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中化岩土在本次交易中涉及的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强劲”)方面交易对方、上海远方基础工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方”)方面交易对方分别承诺 除投资持有上海强劲/ 上海远方股权外,其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海强劲/上海远方、中

化岩土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亦 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 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任何

与中化岩土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可能存

在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如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 方遇到上海强劲/ 上海远方、中化岩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等关联方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商业机会,其及控制的其他企业 等关联方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上海远方、中化岩土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其保证促使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员不直

接或间接参与上海强劲/ 上海远方、中化岩土及其子公司的

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何活动。其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 海强劲/上海远方、中化岩土及其子公司权益受损的,其将 承担赔偿责任。宋伟民承诺自交割日后其在上海强劲的服务 期限不少于60个月,在服务期限内及从上海强劲离职后三年 内不从事与公司或上海强劲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 为。宋伟民承诺确保刘全林、宋雪清、胡国强、黄贤京、裴 捷、居晓艳自交割日后在上海强劲的服务期限均不少于

36个

月,在服务期限内及从上海强劲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公司 或上海强劲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为。刘忠池承诺 自交割日后其在上海远方的服务期限不少于60个月,在服务 期限内及从上海远方离职后三年内不从事与公司或上海远方 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为。刘忠池承诺确保陈兴华 、黎和青、李睿、梁艳文、薛斌、杨建国、姚海明、张世兵

自交割日后在上海远方的服务期限均不少于36个月,在服务

期限内及从上海远方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公司或上海远方

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为。

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 通过投资、收购、联营、 兼并、 在实质性竞争或可能存 于在中国境内外

等关联方主 中化岩 业机会, 其及控制的其他企业

等关联方将 会让上海 中系 化及 切的人员不直

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何活动。 其 因违 上述承诺导致上

海强劲/上海远方、中化岩土及其子 受损的,其将

承担赔偿责任。 宋伟民承诺自交割 上海强劲的服务

期限不少于60个月,在服务期限内

为。宋伟民承诺确保刘全林、 捷、居晓艳自交割日后在上海强劲的服 宋雪清、 黄贤京、装

宋伟民;陈

波;刘全林;

宋雪清;胡

晓艳;刘忠 池;张世兵; 国强;黄贤 京;裴捷;居

陈兴华;姚

海明;顾兰 兴;李睿;薛

斌;杨建国; 梁艳文;黎

和青

关于 同业 竞争 、关 联交

易、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资 产 重 组 时 所 作 承 诺

2014 年03 月07 日

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公司对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6 年6 月10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强先生(简历附后)、冯杰先生(简 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宋伟民先生的辞职报告;

2.刘忠池先生的辞职报告;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0 日

附件: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生,本 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2013 年11 月至2018 年9 月历 任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前身)综 合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2018 年9 月至2021 年1 月 任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2023 年11 月至今任 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1 月至今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2024 年7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首席合规官。

截至目前,陈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陈强先 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强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化 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冯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本 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 年7 月至2015 年5 月,任成都市第 七建筑工程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经理;2015 年5 月至 2018 年9 月,任成都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总会计师;2018 年9 月至2019 年7 月,任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2019 年7 月至2019 年8 月,任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结算中心 副主任;2019 年8 月至2022 年3 月,任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结算中心主任;2022 年3 月至2024 年11 月,任成都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资金中心主任;2024 年11 月至2025 年8 月,任成都 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中心)主任。2025 年8 月至今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冯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冯杰先 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杰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化 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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