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汇纳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股东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6 月12 日,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延长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情况
2025 年5 月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2025 年7 月14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即2025 年7 月14 日至2026 年7 月13 日。
2026 年6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 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同意将公司本次发行股东
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 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7 年7 月13 日,股东会 相关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等议案。本次调整发行 价格和发行数量事项不构成对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审 议范围内,无需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详细内容请参 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本次延长发行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 宜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6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全体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6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江泽星先生、苏进 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董事江泽星先生控 制的上海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宝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