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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关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导读:通裕重工:关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通裕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71 元/股。

2、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3 日发布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不调整通裕转债 的转股价格,“通裕转债”的转股价格仍为2.71 元/股。

一、不调整通裕转债转股价格的情况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通裕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977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 年6 月2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14,847,200 张,债券代码:123149,债券简称:通裕转债。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 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 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 1=P 0 div(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P 1=(P 0+A × k) div(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 1=(P 0+A × k) div(1+n+k);]

派送现金股利: (P 1=P 0-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 1=(P 0-D+A × k) div(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 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不调整转股价格的说明

公司已于2026 年5 月13 日召开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可转债转增股 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02 元人民币(含 税)。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2025 年度权益分派,因 此,以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股现金股利为0.0019798 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1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结合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通裕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 1=P 0-D=2.71 元/股 -0.0019798 元/股 =2.71 元/股 (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

鉴于以上,此次权益分派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本次不调整“通裕转

债”的转股价格。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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