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荣安地产: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修订条款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一章总则 | |
|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具体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