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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华锦:新华锦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导读:ST新华锦:新华锦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林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十四届 董事会届满。

陈林生简历如下:

陈林生,男,1978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经理;2011年2月至2012年1月, 任青岛汇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2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四川信托有限 公司信托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 事务经理。陈林生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林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八)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

陈林生先生长期从事公司证券部相关工作,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 识,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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