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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利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ST利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 年5 月22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6 月12 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6 月12 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12 日9:15―15:00 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5 日

7、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居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8、会议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572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2 人,代表股份955,165,03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6.90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800,02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53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0 人,代表股份155,144,8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37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1 人,代表股份155,165,03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2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0 人,代表股份155,144,83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3703%。

3、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参加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 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的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44,387,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17%; 反对10,4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9%;弃权

32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44%。

同意144,387,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541%;反对10,4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7341%;弃权32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951,430,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0%; 反对3,4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6%;弃权 32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44%。

同意151,430,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932%;反对3,4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950%;弃权32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8%。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951,371,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9%; 反对3,4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6%;弃权 34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65%。

同意151,371,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53%;反对3,4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201%;弃权34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6%。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951,157,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4%; 反对3,7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1%;弃权 29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5%。

同意151,157,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73%;反对3,7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951%;弃权29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6%。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943,942,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50%; 反对10,90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6%;弃权 3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33%。

同意143,942,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671%;反对10,90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0276%;弃权3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951,294,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8%; 反对3,5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9%;弃权 3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53%。

同意151,294,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56%;反对3,5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772%;弃权3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2%。

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红举先生、马勇先生、郑宗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表决结果如下:

7.01.候选人:选举李红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929,077,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2688%。

7.02.候选人:选举马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937,036,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1021%。

7.03.候选人:选举郑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933,21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7019%。

7.01.候选人:选举李红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129,077,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3.1874%。

7.02.候选人:选举马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137,036,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8.3169%。

7.03.候选人:选举郑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133,21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8533%。

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杨昀女士、付少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8.01.候选人:选举杨昀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935,656,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9575%。

8.02.候选人:选举付少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933,092,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6891%。

8.01.候选人:选举杨昀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135,656,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7.4270%。

8.02.候选人:选举付少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133,092,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774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冯聪律师、何广远律师通过现场出席本次 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 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3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