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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导读:北京文化: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青岛海发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9,059,3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85%)的股东青岛海发产业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21,477,0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青岛海发《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青岛海发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海发持有公司股份 49,059,3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青岛海发经营发展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司法拍卖公开竞价买入。

3、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不超过21,477,007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159,002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318,005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在上述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青岛海发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 诺的情形。

8、青岛海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 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青岛海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时间、数量、价格等情况的 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青岛海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青岛海发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青岛海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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