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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新大洲A: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 年6 月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2026 年6 月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 人, 实际参加董事9 人。会议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联董事韩东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以8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 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乌拉圭公司债权、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拟向大连和升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乌拉圭公司债权、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2026 年6 月10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已明确退出牛肉产业经营,董事会原则同意将乌拉圭22 厂、177 厂 欠本公司货款形成的债权,因22 厂担保案拟形成的债权和224 厂50%股权转让 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鉴于224 厂已资不抵债、净资 产为负值状况,双方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为1 美元;出售22 厂、177 厂 欠本公司货款形成债权的价格为与欠款等值,即为6,344,677.85 美元;出售因 22 厂担保案拟形成债权的价格为与和解协议约定的欠款等值。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

关联关系说明:大连和升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同 时担任大连和升董事,大连和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 联法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韩东丰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

2、与会董事以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事项见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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